「FV」牌內地車疑違規裝閃燈 運輸署:已轉介執法部門
【大公報訊】記者鄭文迪報道:網上流傳片段顯示,一輛掛有內地車牌和英文字母「FV」開頭香港車牌的私家車,在香港行駛期間,疑違規在車頂安裝紅色閃燈,且未有在擋風玻璃的左面展示「國際通行許可證」。運輸署表示,涉事車輛為持有粵港常規配額的內地私家車,已將個案轉介予執法部門跟進,亦已要求涉事車輛驗車。
已要求涉事車輛驗車
有網民近日在社交平台上載一段行車記錄影片,片中一輛黑色私家車在香港道路行駛,車尾掛有「粵B」開頭的內地車牌及「FV」開頭的香港車牌。私家車行駛時,安裝在車頂左後方的紅色閃燈不停閃爍。有網民在帖文下留言,認為香港法例應有規定,普通車輛不可加上此類閃燈,質疑相關做法違反規定。此外,該私家車似乎未按規定,在擋風玻璃左側展示其國際通行許可證。
運輸署回覆傳媒查詢表示,有關車輛為持有粵港常規配額的內地私家車。按照《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規定,有關車輛在道路上行駛時,須將國際通行許可證展示在該車輛擋風玻璃的左邊,違者最高可被罰款2000港元及監禁3個月。另外,根據許可證的發證條件,持有許可證的車輛在本港行駛時,不可裝設非用作顯示轉向的閃燈或緊急響號。
須申請及展示「國際通行證」
運輸署已將個案轉介予執法部門跟進,同時已去信提醒許可證持有人,須遵守展示許可證的規定。至於有關車輛涉嫌違反許可證條件,在車上裝設閃燈或響號裝置,署方亦已要求許可證持有人安排有關車輛前往運輸署驗車中心進行車輛檢驗。若許可證持有人未能提供合理的回覆,運輸署會考慮以有關車輛違反許可證條件而撤銷其許可證。
「FV」及「FU」英文字母開頭的車牌,為供需穿梭內地及香港兩地的內地車輛使用,由香港和廣東省政府共同規管。配額持有人在駕駛有關車輛來港前,須根據《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向運輸署申領「國際通行許可證」。去年12月下旬開始的粵車南下安排,獲批車輛則均需套上「FT」字頭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