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平安夜至元旦拘10黑工 最老64歲
香港文匯報訊 入境事務處於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1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包括「促進行動」、聯同香港警務處執行的「冠軍行動」及「風沙行動」,以及聯同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執行的「驚愕行動」。行動中共拘捕10名懷疑非法勞工。
行動中,入境處調查人員搜查多個目標地點,包括裝修單位、展覽場地及零售店等,共拘捕10名懷疑非法勞工。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6男4女,年齡介乎23歲至64歲。有關涉嫌聘用上述非法勞工的僱主的調查仍然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發言人強調,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由原來的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大幅提高至罰款50萬元和監禁10年,以反映有關罪行的嚴重性。而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