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四個政治文件明確台灣問題立場
外交部發言人毛寧表示,中日探討復交時,中方明確提出「復交三原則」,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謂「日蔣條約」非法無效,應予廢除。
1972年 《中日聯合聲明》簽訂,兩國正式建立外交關係
●聯合聲明共有三處涉及台灣問題:
一是在前言部分寫明,「日本方面重申站在充分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提出的『復交三原則』的立場上,謀求實現日中邦交正常化這一見解」
二是在聲明第二條寫明,「日本國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三是在聲明第三條寫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重申: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並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
1978年 中日簽訂和平友好條約
●明確指出《中日聯合聲明》「是兩國間和平友好關係的基礎,聯合聲明所表明的各項原則應予嚴格遵守」,從法律上確認了聯合聲明的各項原則和內容,為中日關係確立了法律規範
1998年 雙方發表《中日關於建立致力於和平與發展的友好合作夥伴關係的聯合宣言》
●日方承諾「繼續遵守日本在中日聯合聲明中表明的關於台灣問題的立場,重申中國只有一個。日本將繼續只同台灣維持民間和地區性往來」,由此排除了日本對台發展官方關係的法律空間
2008年 《中日關於全面推進戰略互惠關係的聯合聲明》
●第五條明確規定,日方「繼續堅持在《日中聯合聲明》中就台灣問題表明的立場」
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