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存宇宙 德在人心 嗇色園黃大仙祠監院專欄】談談本港首間法定「道教婚禮」場地

●圖示為2016年於本園舉行之「道教婚禮」。 作者供圖
●圖示為2016年於本園舉行之「道教婚禮」。 作者供圖

  ●作者:李耀輝(義覺) 嗇色園黃大仙祠監院

  李耀輝(義覺) 1985年入道嗇色園,於2006年被委任為首任監院,義務從事宗教及慈善工作達40年。2016年,獲特區政府頒授「榮譽勳章(MH)」榮銜,以嘉許其慈善事業貢獻;2022年,獲香港教育大學頒授「榮譽院士」,又於2025年獲國家文化和旅遊部選為「第六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香港華洋雜處,素有「多元宗教文化」之美譽。令人欣喜的是,在這片中西文化交融的土地上,我們依然保留着豐富而深厚的宗教傳統習俗,今日筆者欲與大家談談的,正是「道教婚禮」科儀。

  自本人管理嗇色園以來,早於1997年,本園已獲香港特區政府批准,將黃大仙祠大殿列為特許認可舉行道教婚禮的宗教場地。本人與多位董事更獲委任為「婚姻監禮人」。回顧歷史,自「香港黃大仙信俗」成功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後,嗇色園所舉辦的「道教婚禮」,已成為此信俗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近年,本人亦獲國家「文化和旅遊部」委任為黃大仙信俗的「代表性傳承人」。因此,於道教婚禮中,本人既是信俗的「傳承人」,也是法定的「婚禮監禮人」,同時亦是科儀中的「高功法師」。過去十多年,本園已舉辦多場道教婚禮,近日本園弟子馮耀中(立修)道長,亦訂於農曆十月初十日在黃大仙祠大殿內舉行道教婚禮,並邀本人擔任婚姻簽署之監禮人及科儀主科。

  正如上文所述,已獲政府批准的嗇色園黃大仙祠,不論是本園會員弟子、親屬或一般善信(需獲本園遴選會員推薦),凡是篤信黃大仙師者,皆可申請於本園舉行道教婚禮科儀;場地費用全免,僅需支付基本殿堂裝飾與雜項開支。

  其實,道教既重「出世」,也講「入世」,所謂「欲修仙道,先修人道」。因此,對於上天賜予的終身大事——美滿的婚姻與愛情,道教尤為重視。相比其他宗教對信徒婚姻的若干限制,道教顯得格外包容,教義中並不要求道教徒必須與相同信仰者結婚。

  據本人理解,道教主張人人平等、信仰自由,於婚姻一事,重視的是「道德」問題。雖然過去社會曾有「一夫多妻」或「男尊女卑」之陋習,但從道教角度視之,此類行為實屬「不道德」。道教設有諸多戒律,要求修道者與世間男女共同遵守、奉行。如道經中基本的「五戒十善」,其中便有「不得淫色」之戒。我們知道,道士提倡「清心寡慾」,但不少人誤解「寡慾」為「無慾」或「禁慾」。實則「寡慾」意在節制無窮盡之慾念。若為一己私慾,亂搞男女關係,破壞法律規定「一夫一妻」制度,此類淫亂行為,為道教所極力反對。筆者所見,不少宮觀廟宇乃至街頭巷尾之齋舖善書流通處,皆可閱及道教關於人倫關係的道德教條。再如宋代已流行民間之《太上感應篇》,其中清楚告誡世人不可「離人骨肉,侵人所愛」「破人婚姻」「淫慾過度」及「男不忠良,女不柔順;不和其室,不敬其夫」等。道教認為,司命之神必「隨其輕重,奪其紀算」,甚而「算盡則死,死有餘責,乃殃及子孫」。依道教「承負」觀念而言,人若於男女婚姻之事處理不當,不僅傷及自身,更將禍延子孫。

  道教作為根植於中華文化土壤的宗教,與我國民俗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其對婚禮的看法,在很大程度上亦承載了中國人的傳統觀念。雖其中融匯儒、釋思想,卻仍保有其獨特性。道教可說是我國諸宗教中最強調「陰陽」觀念者。從《老子》所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即可知道生陰陽,陰陽相交,天地萬物皆在陰陽相反相成中化生。依此觀念,世間男女之結合,實為「陰陽調和」之先天自然法則,道教對此深為讚頌。正如《太平經》所言:「天下凡事,皆一陰一陽,乃能相生,乃能相養。」道教部分經典中,亦充斥「孤陰不生,獨陽不長」等思想。即便後來道教出現如全真教「出家清修住觀」一類的清修弟子,然道教流傳至今,出家清修之派系亦接納在家修行之居士,全真教派即為典型。現今香港道觀已無出家清修之全真弟子,多為在家修行之道長、居士。此外,筆者認為道教徒的婚姻觀某程度上亦體現了男女平等之思想,觀乎道觀廟宇中「女神」崇拜之普遍,便可知其梗概。

  以上有關道教婚姻觀的若干心得,乃本人近月為立修弟子新婚之事,重新修訂《新婚證盟科儀》過程中之所思所感,願與讀者諸君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