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院殮房明年收費 殯儀業促延長豁免
香港文匯報訊 原本免費停屍的公立醫院殮房,由明年1月1日起,遺體停放第四天起實施階梯式收費,例如首三天免費,第四天起收取每日100元;第十八天起每日收費200元;第三十四天起每日收取550元。有殯葬業界指出,等候醫院文件領取死亡證和火葬場排期需時,遺體停放一個月內不算濫用,促請政府延長寬免收費的期限。
醫管局表示,在釐定殮房收費時已考慮各項因素,包括醫院運作以及市場同類服務收費水平等。為顧及部分有經濟困難的市民需要,局方會為殮房服務收費設立豁免機制。病人若在生前已領取綜援或長者生活津貼等援助,將獲豁免有關殮房服務收費;病人若生前已獲醫管局的醫療費用減免,離世後的殮房服務收費亦會獲全數或部分減免。
業界:政府來不及處理文件
若因特殊情況,如需要等候死因裁判官作出剖驗遺體指示,該段等候期亦將不作收費。如家屬為先人繳交殮房服務收費時有經濟困難,也可向醫院尋求協助。醫管局希望,市民明白殮房是過渡性存放遺體的設施,家屬辦妥所需文件後應盡快為先人安葬。若遺體存放較長時間,醫管局會主動與家屬聯絡並提供可行的協助。
殯儀業商會理事長鄭志傑認為,遺體停放殮房一個月是常態,「如果遇上長假期或復活節、聖誕、農曆新年,變相領取或處理文件的時間可能已經超過一星期。因為是政府來不及(處理文件),不是家屬來不及。」
鄭志傑指出,坊間所有殯儀館的殮房停屍間總數量也不及所有公立醫院殮房,「如果一下子推出(新政策),其實遺體始終要放哪裏?是不可能的事。我們要面對預約醫院、認領遺體,即使不需要租私人殯儀館,在醫院安息居借用靈堂,醫院現時借用靈堂都有相當市民使用,亦會爆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