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癱嬰案拖15年 申訴署徹查

  醫委會處理事故投訴 不足14%可一年內完成

  一名在港出生的雙非兒童疑因醫療疏忽感染乙型鏈球菌併發腦膜炎,導致腦癱及四肢殘障,香港醫務委員會秘書處處理其父母的投訴時,拖延15年才召開研訊,近日更一度永久擱置聆訊,引起特區政府及社會關注,醫委會隨後轉軚,決定本月22日覆核案件。申訴專員陳積志昨日宣布展開全面調查,指個案揭示有關行政支援可能出現嚴重延誤甚或失效,會詳細審研衞生署轄下管理局及委員會辦公室的管理委員會秘書處,處理醫療事故投訴相關程序和機制,並提出改善建議。

  該案的研訊小組主席兼醫委會主席鄧惠瓊昨日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本月將會覆核該案。至於醫委會秘書處拖延案件15年的原因,以及委員會會否向家屬致歉等,她則未有回應。

  作出投訴的黎志堅及妻子彭紅英2009年來港產子,兒子出生時感染乙型鏈球菌引發腦膜炎,後罹患腦癱及四肢殘障,他們質疑醫生疏忽,翌年向醫委會投訴,其中被投訴的醫生薛守智以需時整理證據為由申請押後,原訂排期在2016年舉行研訊,但後來醫委會秘書處在未有解釋原因下,將案件拖延足15年,上月底重啟研訊時,鄧惠瓊以繼續研訊對被告醫生構成「壓迫性和濫用性」,決定永久擱置研訊。

  7宗個案需時7年至8年

  衞生署轄下的管理局及委員會辦公室乃為各相關醫療管理局及委員會提供行政支援,但隸屬衞生署的醫委會秘書處,處理投訴個案耗時較長。本報翻查資料,2019年至2023年間,每年淨申訴個案介乎500多宗至700餘宗,根據醫務衞生局今年2月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過去5年共有8,716宗申訴個案完成處理,當中不足14%能夠於一年內完成,逾58%要2年至4年時間完成,更有162宗要超過4年才完成處理,當中7宗個案處理時間要7年至8年,有3宗更超過10年。

  繼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日前要求醫委會就事件提交檢討報告,陳積志昨日亦宣布展開全面調查,會詳細審研醫委會秘書處在支援委員會處理醫療事故投訴及註冊事宜的程序和機制,探討當中有否改善空間,並提出適切的改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