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醫委會處理申訴平均27個月


  特區政府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今年2月在立法會會議上曾透露,過去5年醫委會完成處理超過8,700宗申訴,每年則接獲約500宗至逾3,000宗申訴個案。

  在已完成的8,700宗申訴案中,約7,000宗被初步偵訊委員會駁回,理據是瑣屑無聊或申訴人未能提供進一步資料;約1,500宗被決定無須研訊小組進行研訊;3宗涉及醫生身體及精神狀況,轉介至健康事務委員會;只有221宗(不足3%)須進行紀律研訊。

  由接獲申訴至完成處理,平均需時27個月。約34%申訴個案在兩至三年內完成處理,約25%個案於一至兩年內完成,約23%個案於三四年內完成,一年內完成的僅約14%,另有162宗需要4年以上完成。過去5年完成的個案當中,有7宗處理時間為7至8年,另有3宗超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