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鑽空檔「秘撈」 入境處拘10黑工

●入境處在行動中拘捕16人。 入境處供圖
●入境處在行動中拘捕16人。 入境處供圖

●入境處展示檢獲的證物。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
●入境處展示檢獲的證物。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入境處由本月12日至14日在全港展開代號「劍魚」反非法勞工行動,打擊涉外傭違反逗留條件在港從事非法工作,搜查26個目標地點共拘捕16人,包括10名懷疑非法勞工及6名懷疑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調查發現有外傭在放假日外出從事非法工作,又在僱主住所附近「偷雞」做兼職賺外快。入境處呼籲僱主多加留意外傭動向及言行表現,例如外傭每次放假返回時是否表現疲憊,或出門時穿着類似工作服等,有懷疑可向外傭了解,若發現違法行為應向相關部門舉報。

  被捕16人中,其中10名女子涉非法工作(26歲至43歲),主要為印尼籍及菲律賓籍,包括5名現職外籍家庭傭工、3名在香港逾期逗留的前外籍家庭傭工、一名以訪客身份到港人士及一名輸入勞工;被捕5男1女(41歲至63歲)僱主均為香港居民,分屬涉案公司及餐廳的東主或負責人。

  高級入境事務主任(外傭專責調查組)傅哲浩昨日表示,入境處搜查的26個目標地點,包括餐廳、 賓館、零售店舖及商業大廈等,個案中有被捕非法勞工涉在賓館清潔房間,或在餐廳當侍應期間被捕。初步調查顯示,被捕非法勞工主要透過朋友及同鄉介紹工作,以現金出糧,日薪約100元至500元不等。行動中檢獲大批證物,包括清潔用具、圍裙、手套及手提電話等。

  傅哲浩分享兩類個案指,第一類個案為現職外傭在放假日外出從事非法工作,包括到餐廳從事侍應或洗碗等工作,或者受僱於街邊攤檔售賣行李箱及手袋等用品,亦有攤檔店主特意聘用她們以低廉的價格,向同樣是外傭的主要顧客群推銷及出售用品。

  趁做家務「偷雞」到附近打工

  另一類個案,是外傭於平日利用為僱主從事家務工作的空檔時間從事非法工作,並在僱主單位附近的地點打工。有個案顯示涉事外傭於合約住宅單位同層的賓館,協助接待客人、清潔及整理房間等。每天工作2至3小時賺取外快;入境處正積極跟進相關調查工作,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傅哲浩提醒,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列明,他們只能根據合約附錄的「住宿及家務安排」為僱主料理家務,不得受僱於其他人士從事其他職務,僱主亦不能安排或要求外傭受僱於其他人士從事其他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