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首立法聚焦「軌道上的大灣區」 推動粵港澳軌道交通票務互認 港深西部鐵路料公交化運營

●廣東首次立法推動「軌道上的大灣區」發展。圖為旅客在灣區城市搭乘高鐵出行。香港文匯報記者方俊明  攝
●廣東首次立法推動「軌道上的大灣區」發展。圖為旅客在灣區城市搭乘高鐵出行。香港文匯報記者方俊明 攝

●目前國家將粵港澳大灣區作為推動軌道交通「四網融合」的試點。圖為旅客搭乘廣州地鐵。香港文匯報記者方俊明  攝
●目前國家將粵港澳大灣區作為推動軌道交通「四網融合」的試點。圖為旅客搭乘廣州地鐵。香港文匯報記者方俊明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方俊明 廣州報道)作為全國首部聚焦促進地方鐵路和城市軌道交通融合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廣東省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軌道交通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日前對外公布,將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這也是廣東首次立法推動「軌道上的大灣區」發展,明確在線路走向設計、軌道裝備創新、服務標準、票務互通等7大方面加強協同港澳「互聯互通」(詳見附表)。業界透露可望在港深西部鐵路、廣珠(澳)高鐵等線路試點,譬如港深西部鐵路探索「港鐵+深鐵」聯合運營模式,預計採用公交化運營模式。

  隨着粵港澳大灣區縱深推進,軌道交通體系正從「單線布局」全面邁向「多線成網」,充分釋放大灣區協同發展的巨大潛力。《條例》除了明確廣東省政府要協調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軌道交通發展工作中的規劃等方面重大事項外,推動與港澳的軌道交通互聯互通和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做好與港澳的交流合作,也成為《條例》的一大亮點。

  其中,《條例》明確支持粵港澳加強不同層次軌道交通的銜接協調和融合發展,加強軌道交通的運營協調和服務標準銜接,推動三地軌道交通的票務互認,推動建立票務互通機制。香港文匯報記者14日從廣東省交通運輸廳獲悉,目前該廳加速「四網融合」(幹線鐵路、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城市軌道交通融合)科技創新攻關,率先推動以廣清、深惠、深大城際鐵路為試點線路。而《粵港澳大灣區軌道交通互聯互通技術規範》動車組等多項區域性行業標準也編制完成,打破不同制式軌道交通之間互聯互通的壁壘。

  探索「港鐵+深鐵」聯合運營模式

  「目前國家將粵港澳大灣區作為推動軌道交通『四網融合』的試點,推動軌道交通標準銜接、裝備統型、安檢互認、票制互通,為實現大灣區軌道交通路網、車流、客流暢通奠定基礎。」廣東省鐵路建設投資集團有關負責人對香港文匯報記者表示,新出台的《條例》將提高多層次軌道交通互聯互通水平,推動大灣區軌道交通網絡化、公交化、智慧化及便利化,並可望在港深西部鐵路、廣珠(澳)高鐵等線路試點。譬如,港深西部鐵路將探索「港鐵+深鐵」聯合運營模式,預計採用公交化運營模式,進一步提升跨境服務效率。

  預留與港澳軌道交通對接空間

  《條例》還明確,支持廣東與港澳有關軌道交通項目的銜接和跨區域軌道交通互聯互通,編制廣東軌道交通相關規劃時,根據需要預留與港澳軌道交通相關規劃對接的空間,提升大灣區內地九市對粵東粵西粵北地區軌道交通的輻射能力。同時,支持與港澳加強溝通協調,合理規劃設計軌道交通項目的線路走向、站點設置、換乘模式等。

  「如今粵港澳三地在重點交通基建方面的協調銜接機制不斷完善。」中山大學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教授、廣東亞太創新經濟研究院副院長鄭天祥對香港文匯報記者表示,譬如港深西部鐵路,深港雙方政府已持續經過多階段聯合研究,確定該新線以服務深港跨境城際出行功能為主,兼顧香港北部都會區內部城市軌道服務。雙方也已同意於深圳設置「一地兩檢」口岸,此舉可提升通關便利性和出行體驗,更好地發揮跨境鐵路的吸引力和效益。

  粵七方面加強同港澳「互聯互通」

  一、加強與港澳的交流合作,推動大灣區軌道交通的互聯互通和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加強不同層次軌道交通的銜接協調和融合發展

  二、支持與港澳在先進軌道交通裝備、智能化綠色化軌道交通技術等重點領域開展科技創新和交流合作,推動軌道交通從業人員的互動交流與合作

  三、支持與港澳有關軌道交通項目的銜接和跨區域軌道交通互聯互通,編制廣東軌道交通相關規劃時根據需要預留與港澳軌道交通相關規劃對接的空間

  四、與港澳加強溝通協調,合理規劃設計軌道交通項目的線路走向、站點設置、換乘模式等

  五、加強與港澳軌道交通的運營協調和服務標準銜接,提高在列車時刻、票務服務等方面的協同運營水平

  六、推動與港澳軌道交通的票務互認,建立票務互通機制,完善聯程、往返等票務服務,提升通勤服務品質

  七、加強與港澳軌道交通應急協調聯動,提高協同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方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