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僱主的保障在哪兒
沈鴻穎 學研社成員、文字工作者
政府早前宣布,本港外籍家庭傭工的「規定最低工資」將上調2.2%,由現時每月4,990元增加至5,100元。這是繼去年9月逆市上調2.5%至4,990元後,「工人姐姐」再一次加人工,近3年外傭加薪比本港打工仔更頻密,自然引來爭議,畢竟目前經濟下行,港人本身都在承受生活成本上漲的壓力,調升外傭薪酬難免加重僱主負擔。
香港家庭十有七八聘請外傭,源於生活逼人,許多夫婦都需工作才能應付一家的開支。雙職家庭難以抽身照料家中老嫩,唯有靠「外援」。事實上,如今「好姐姐」難求,不少僱主都願以高於最低工資的薪金聘請外傭。撇除個別刻薄僱主,相信大部分家庭都能體諒「工人姐姐」離鄉之苦,樂於善待外傭,然而有時善心未必換來好報,最常見有部分外傭借貴利後走佬、偷錢、來港幾日便辭職。還有節假日把僱主廚房裏雪櫃的食物都煮光,然後帶去聚會;打機打到廢寢忘餐,甚至忘記接小朋友放學,種種情況不能盡錄。
外傭若沒有嚴重失職,僱主要解約就需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和回鄉機票,即使工人來港首日就離職,僱主也要支付所有費用,促使黑心中介串通外傭來港「博炒」,賺取代通知金,但她們只要在14日離港限期前覓得新僱主,又可捲土重來,同時僱主又需花費時間、金錢再請人。
如果外傭在合約期間懷孕,僱主不能辭退還要負責,失去請外僱的意義,更加重負擔。僱主虐待外傭會有嚴重的法律後果,外傭如果虐兒虐老,希望也能得到相應的懲罰。
外傭面對不公,有工會及教會等代為出頭,但一班僱主卻缺少正式的申訴渠道。2024年本港外傭數目達36.8萬人,約佔本地勞動人口的十分之一,現行機制實有需要審視,以平衡外傭與僱主之間的權責,公平維護雙方的權益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