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道縱橫】〈噬嗑〉主明罰敕法 〈賁〉慎防文過飾非


  教育局推行的價值觀教育中,分別有「誠信」與「守法」二項,兩者關係密切。以下謹以《周易》的〈噬嗑〉、〈賁〉二卦,略述其理。

  傳統文化所重視的「誠信」,一般理解為待人真誠、信守承諾,前者為內在心態,後者為對外表現,兩者並重,知行合一,即可「主敬存誠」。在《論語》中,孔子曾多次強調「誠信」的重要,並將之與治國之道並論,例如:「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一再提醒學生,君民上下有信,國家才能壯大,社會才會和諧。

  《周易》有〈噬嗑〉一卦,「噬」為咬,「嗑」為合,合而有咬合、咀嚼義。〈噬嗑〉卦體作䷔,正象「口中有物」之形,《彖傳》曰:「頤中有物,曰噬嗑。」由咬食、磨合引申,則有懲奸除惡之義,故〈噬嗑〉卦辭曰:「亨,利用獄。」孔穎達《周易正義》釋之曰:「凡物之不親,由有間也。物之不齊,由有過也。有間與過,齧而合之,所以通也。刑克以通,獄之利也。」

  又〈噬嗑〉卦體上離下震,離為火明,震為雷動,合而有雷電大作之象。古人敬畏上天,認為雷電乃其對人類罪惡之警示,向有勸善懲惡的意義。故《論語》載孔子曰:「迅雷、風烈,必變。」《禮記·玉藻》更謂:「若有疾風、迅雷、甚雨,則必變。雖夜必興,衣服冠而坐。」強調要誠敬對待天文異象,嚴肅反省,遷過向善。因此,《象傳》曰:「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敕法。」說明〈噬嗑〉之卦義,概與法治及刑獄思想相關。

  〈噬嗑〉內卦震為雷動,外卦離為火光,迅動而光明,概以天雷、咬合之象,揭示刑責法令必須公平公正、明察果斷的道理,體現了中國早期法治的思想原則。而法令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在於決斷是否信實如一,能否取信於民,做到「利用獄」、「明罰敕法」。《荀子·議兵》曰:「政令信者強,政令不信者弱。」又司馬光《資治通鑒》曰:「夫信者,人君之大寶也。國保於民,民保於信;非信無以使民,非民無以守國。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鄰,善為國者不欺其民,善為家者不欺其親。」均強調刑責法令必須真誠不欺,方可取信於民,使國家日益強大。

  與〈噬嗑〉相反的〈賁〉卦,義為文飾,《序卦傳》:「賁者,飾也。」〈賁〉卦體為䷕,上艮為山,下離為火,諸家多以為有火光映照高山之象,故有錦上添花之裝飾義。案:〈賁〉之文飾,並非一般裝飾,而應理解為文過飾非,掩飾真相,妨礙法令,故與表示刑法果斷之〈噬嗑〉互為覆卦。

  〈賁〉卦體上艮下離,象徵猛火燎山,玉石俱焚,草木皆滅,與〈噬嗑〉天雷之象類同,均有警示世人之意。又離為文明,艮為終止,亦有文明不彰之象。《象傳》曰:「山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明示君王在歪理橫流之時勢,更應加倍明察秋毫,公正審判,堅守文明法治,不敢妄斷刑獄,避免造成冤案。

  〈噬嗑〉與〈賁〉,卦時均與法令相關。前者強調斷案應信實如一,真實不欺,方能取信於民;後者則文過飾非,以假亂真,內外不一。「賁」古又作「辬」,表示駁雜不純之色。《集韻》:「辬,《說文》:『駁文也。』或作『斑』、『辬』,古作『賁』。」段玉裁曰:「駁襍之文曰辬也。馬色不純曰駁。引伸為凡不純之偁。」高亨《周易古經今注》曰:「取諸色貝以為頸飾,是為賁。故賁從貝而為雜色文飾之義。」釋義稍異,惟以「賁」為駁雜不純之色則一也。

  《孔子家語·好生》載孔子筮得〈賁〉卦而「愀然有不平之狀」,弟子不解,孔子對曰:「山下有火謂之〈賁〉,非正色之卦也。夫質也,黑白宜正焉,今得〈賁〉,非吾兆也。吾聞丹漆不文,白玉不琱,何也?質有餘,不受飾故也。」孔子主張「民無信不立」,認為只有「真誠」待人,方可治國安民,故以表裏不一、文過飾非的〈賁〉為不平不正之卦。當中卦理,至今仍有借鑒意義,頗堪玩味。

  ●謝向榮教授 香港能仁專上學院文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