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揭東莞水廠非合約訂明生產商

  政府物流服務署早前終止由「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向香港島及部分離島政府辦公室供應價值5,294萬元樽裝飲用水合約,警方經調查發現,「鑫鼎鑫」負責人投標時涉虛報瓶裝飲用水生產商資料,日前分別拘控涉案公司的男董事和女股東。警方昨晚公布最新調查進展指,在內地公安部門協助下,連日來在深圳和東莞追查,證實涉案樽裝水來自東莞市樟木頭鎮一間合資格飲用水生產商,該生產商受涉案人委託生產特定標籤樽裝水,經物流公司運到香港,但該生產商並非合約所訂明的生產商,警方會審視相關證據,以決定下一步行動。

  涉案的「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除被警方調查外,同時被海關循《商品說明條例》調查。海關昨指,涉案供應商供應的辦公室飲用水上附有虛假的製造商資料,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目前案中61歲男董事正就警方一宗詐騙案被還押中,而57歲女股東已獲保釋候查。

  另外,物流署表示,在本周一(18日)終止與鑫鼎鑫商貿的合約前,已就樽裝飲用水合約支付2,268元,往後不會再支付任何款項,並會就事件在稍後全面檢討有關項目的招標規格,透過公開招標揀選合適供應商再為港島和部分離島政府辦公室供應樽裝飲用水,物流署前日(19日)亦與審計署會晤,審核政府採購招標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