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憤父遭毆吐血 從軍報家恨國仇
按照推算,現居大圍美林邨96歲的李加明,加入東江縱隊前身東寶惠邊人民抗日游擊大隊時年僅9歲。聽聞香港抗戰歷史研究會引薦採訪,他早早地穿上家人為他準備好的掛滿各色紀念章的迷彩服。其中便有「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70周年紀念章」「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紀念章」。
據了解,第一枚紀念章是由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於2015年頒發,旨在表彰抗戰老戰士、老同志、抗戰將領及為中國抗戰勝利作出貢獻的國際友人,紀念章共計頒發約21萬枚;第二枚紀念章是由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於2019年頒發,旨在表彰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健在的老戰士、建國後獲國家級表彰獎勵及以上榮譽並健在的人員、建國後參戰榮立一等功以上並健在的現役退役軍人,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作出傑出貢獻的國際友人。
傳情報大材小用 司令要其練槍法
李加明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採訪時侃侃而談,只是因年齡問題,每當記者提問時,他都要努力回憶一段時間。1943年,李加明加入東江縱隊張英武工隊從事地下活動。起初因他年紀小僅被要求負責傳遞情報,惟東江縱隊司令曾生,認為此屬大材小用,遂要求他每日到山頭練習槍法,以期早日成為一名射手。李加明稱,至今都記得射擊要領,「如果日本仔上山來,瞄他的腳跟,就能射中他胸口,如果日本仔向山下逃,瞄他的頭,就能射中背部」。
談及最深刻的抗戰經歷,李加明提到一次捕奸行動,「曾生叫人捉漢奸,問我們誰去?我說我去!」目標漢奸晚上6時回家吃飯,李加明遂聯同另一名拍檔假扮乞丐成功抓捕。
「我為什麼那麼小就去抗日呢?因為日本人打我爸爸,打到他嘔血。」李加明稱,行動成功獲得表揚,亦同時堅定其抗日救亡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