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綁瀕危龜離境 女遊客囚2月

  香港海關前日(15日)偵破一宗旅客走私案,檢獲4隻受管制屬瀕危物種的活龜,估計市值約4萬元。涉案旅客昨(16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及《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被判監禁2個月。海關提醒市民,切勿攜帶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

  海關人員前日於深圳灣管制站離境大堂截查一名43歲女遊客,經檢查發現她將4隻活龜纏綁於大腿,以長裙作遮掩。漁護署人員到場查驗,確認該批活龜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所列明的瀕危物種,海關接手調查並提出檢控。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規定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至於殘酷對待動物的最高刑罰,則為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