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父親打借條

  劉應紅

  1988年考上一所醫學院校。那時候男同學每個月能領到31斤飯票,女同學則是30斤,另外還有30元生活費的補助。但每學期要交100元書本費,這個數字對於像我這樣的家境算是一筆巨款。

  開學前夕,父親道:「你今年快20歲了,在國外年滿18歲,家長就沒有撫養義務了。你大學幾年的費用,我先幫你墊上,算是我借給你的。每次你用錢,都要給我打借條,你工作後,再把本金還給我,不收你的利息。」

  我當時驚呆了,只好寫下第一張借條。上了大學,深知每一分錢都是債務,變得格外節儉。第一個月的飯票和補助發下來,把一日三餐安排好,月底竟還略有結餘,幾個月以來沒有開口向父親借錢。

  某年的冬天實在太冷了,雖然有點積蓄,但還是不夠買一件棉襖,不得不向父親借錢,寫下了第二張借條。大學畢業,已記不清到底給父親打了多少張借條。

  工作後,領到第一個月工資,從微薄的薪水裏抽出50元寄給父親,以後每個月給父親還錢成了習慣。

  幾年後,我回老家結婚。那晚父親拿出一疊錢遞給我,笑說:「這些錢都是你每個月寄回來的,我一分錢都沒動,現在都還你,另外再給你些錢。」他慢慢整理着借條,有些都已泛黃,「今天,我們父子之間的賬徹底清了,這些借條還給你,自己處理吧。」

  我接過那些借條,心中百感交集,此時才恍然大悟,父親當年要我寫的哪裏是債,分明是他用獨特的方式,教會我成長,讓我在一筆一畫、一借一還中,懂得生活的艱辛,不要成為金錢的奴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