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欠基金不應為故意拖糧「埋單」

  林振昇 勞聯主席、立法會議員

  由於市民、旅客消費模式轉變等因素影響,本地餐飲業經營面對挑戰。近期接二連三有食肆宣布結業,勞聯亦接獲不少受影響的工友求助,涉及追討僱主所拖欠的薪金、代通知金或遣散費等,我們正積極提供適切支援。筆者理解企業經營困難,但認為僱主應與員工「好來好去」,依法例規定承擔責任,盡最大努力準時向僱員支付應有權益,不應以為有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埋單」就故意拖糧。

  據了解,有部分公司並沒有預早通知員工結業,而結業前已經拖欠薪金一段時間。更有甚者疑似故意拖糧並轉走資金,「疊埋心水」等員工到時申請破欠基金特惠款項。然而,特惠款項的金額始終有限,其中關於欠薪的款項上限為八萬元。假設有工友被拖糧多個月,欠薪款額有機會超過八萬元,最後就未能補足欠款。根據政府資料,破欠基金每年獲批個案由2020年的2,428宗,增加至去年的4,671宗。筆者建議當局對關於破欠基金的申請加強監管,仔細審查每宗申請個案。勞工處可連同警方,加強抽查申請基金的個案,看看是否存在不合理轉移資產,或者相關僱主事後再開新公司等情況,避免基金被濫用。

  筆者也呼籲各位工友,可多加留意所受僱的公司是否有結業的跡象。雖然部分公司是突然結業,但之前通常都會有些「蛛絲馬跡」──譬如已經連續拖欠員工薪金或強積金供款。工友除了留意出糧情況,也可定期查閱自己強積金戶口的供款紀錄,了解僱主是否按時供款。如有需要,可向勞工處、積金局或工會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