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方案》部分措施

  圖:兩地簽署《滬港國際金融中心協同發展行動方案》,推動金融創新。
  圖:兩地簽署《滬港國際金融中心協同發展行動方案》,推動金融創新。

  •開闢跨境清算、黃金交易、數字人民幣跨境支付

  •鼓勵滬港兩地銀行完善非居民賬戶體系

  •合作推進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在資管、保險、結算等場景的應用

  •兩地將強化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數字金融等領域的協同聯動

  •便利跨境電商平台及海外倉運營企業等在上海自貿試驗區或香港開立非居民賬戶

  •推動香港快速支付系統「轉數快」(FPS)與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IBPS)互聯

  •鼓勵兩地金融機構共同開發適應離岸經貿資金需求的金融產品

  •推動更多貿易主體選擇人民幣作為支付結算貨幣

  •支持兩地協同優化企業集團全球資金管理體系

  •支持更多上海企業在港成立財資中心

  •鼓勵更多香港企業在滬設立輻射全國的財資中心

  •鼓勵在滬銀行聯合香港金融機構共同開展跨境銀團貸款業務

  •鼓勵滬港兩地金融機構開展非居民貸款業務

  •推動「上海自貿離岸債」和「點心債」共同發展

  •支持兩地聯合探索制定金融風險管理框架,加強跨境金融監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