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MPF投資私募基金有助雙贏

  彭永東 IPP Financial Advisers董事

  香港金融發展局(FSDC)早前發表研究報告,就推動另類投資與創新融合提出六個具體建議,當中包括研究將上市私募股權基金納入強積金(MPF)可投資資產範圍。

  上市私募基金,是將原本僅限機構投資者涉足的私募資產(如非上市公司股權、創投、基建項目、資產證券化產品等),透過基金形式於交易所掛牌,使一般投資者可在二級市場交易買賣。此類資產與傳統股債相關性低,當市場震盪時可有效分散風險,並具備較高的潛在回報。

  過去十年全球私募股權基金的年回報率達13%,顯著高於MSCI世界指數的8%。然而,此亦有一定風險,原因是私募基金本質上涉及更長資金鎖定期、槓桿運用及對非上市資產的估值機制,透明度與流動性均低於傳統資產。

  若將這類基金納入強積金,建議設定合理的投資上限,例如只允許強積金授權基金將其資產淨值的一小部分(例如不超過10%)分配至上市私募基金,並由平台先行篩選符合規模、流動性與風險管理要求的上市私募產品。此外,需要加強大眾教育與披露機制,避免誤解產品性質或對回報抱持過分樂觀的期望。此舉為對應市場多年來「更多選擇、更高回報」訴求,提升回報潛力,踏出重要一步。

  加強教育與披露

  然而,前提必須控制風險、設比例上限,並加強教育與披露,才可促進香港投資生態發展,締造投資者與金融體系的共贏格局。

  從國際經驗來看,澳洲退休金(Superannuation)制度早已廣泛配置私募及另類資產,其私募信貸投資配置呈現增長趨勢。加拿大退休金計劃如CPPIB(加拿大退休金計劃投資委員會)更以投資私募、基建、房地產等另類資產見稱,目的是在經濟周期中追求穩定及長期回報。

  回望香港MPF,目前可投資工具以股票、債券及貨幣市場為主,資產配置選擇相對單一,潛在回報受限,難以應對未來退休人口壽命延長、通脹上升的挑戰。若能審慎引入上市私募基金,不僅擴闊MPF回報來源,亦能引導資金投入本地另類資產管理行業,有助提升香港作為資產管理中心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