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年內推「漁+樂」計劃 准漁場無火煮食提供菜式
香港文匯報訊 繼「農+樂」農場計劃後,漁護署計劃在今年第三季推出「漁+樂」漁場計劃,向魚排或內陸漁場業界提供支援,包括容許漁場售賣以無火煮食方式製作以自家魚產品為主的菜式。漁護署高級漁業主任李安安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計劃有助推動發展休閒漁農業,初步接觸的養魚戶均非常支持計劃,不少表示有興趣加入,並有意申請食物製造廠牌照,署方稍後會為業界舉辦牌照申請示範講座。
漁護署去年6月起推出「農+樂」農場計劃,截至今年4月,已有超過100 個農場加入,參考農場計劃的成功經驗,署方計劃推出「漁+樂」漁場計劃。參加計劃的魚排/內陸漁場必須以從事水產養殖為主,可提供的休閒輔助活動除休閒垂釣外,也包括售賣自家養殖的魚產品,售賣以無火煮食方式製作以自家魚產品為主的菜式,以及舉辦與漁業教育有關的活動,例如導賞團、養殖和收成體驗、工作坊等。
與優化後的「農+樂」農場計劃一致,「漁+樂」漁場也可在製作以自家魚產品為主的菜式時,加入非漁場生產的其他食材,包括來自持牌食物製造廠的食材和配料。食環署可在不影響食物安全和環境衞生的前提下,因應魚排/內陸漁場特殊環境,定出合適食物製造廠牌照條款,以便利魚排/內陸漁場申請食物製造廠牌照。
李安安指,為配合計劃,署方將會舉辦牌照申請示範講座,為有意申請的漁農民提供資訊。政府亦會從培訓、財政及技術方面支援業界,持續發展休閒漁業,並在現有的「漁業持續發展基金」及「農業持續發展基金」下提供財政支援等。
放寬牌照限制 容許「一船兩用」
現時領有第III類別牌照的漁船,只可用作捕魚用途而不可載客,漁民一直希望政府能放寬限制,容許捕魚船在符合特定條件和安全操作的前提下,可「一船兩用」,以協助捕撈漁民轉型發展休閒漁業。李安安指,漁護署與海事處正探討相關運作的可行性,期望在今年內完成評估。
香港現時大約有26個主要從事水產養殖的內陸休閒漁場,集中於白泥、流浮山和元朗一帶,亦有小部分位於離島,提供活動主要包括休閒垂釣、魚塘導賞和養殖體驗等。漁農界立法會議員何俊賢在同一節目上指,當中11個可進行休閒垂釣活動,相信大部分都會申請「漁+樂」計劃。
他續指,目前香港農場及漁場的經濟模式相對單一,主要依賴售賣自家農產品賺取收益,在漁場提供的娛樂服務亦受法例限制;歡迎政府在休閒漁農業上,以進步及開放的態度解決問題。不過有漁民和農民期望政府應先規劃休閒漁農業發展,再探討如何達標,否則以問題為主導,看到問題才解決的方式,距離業界的理想或為市民提供所需服務,仍有一段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