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護照申請費擬加60元
特區政府正按「收回成本」和「用者自付」原則釐定及檢討各項政府收費,一般而言應訂於足以收回提供物品或服務全部成本的水平。保安局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表示,建議根據最新成本檢討結果調整入境處轄下28項收費,包括將16歲以上人士32頁及48頁的特區護照收費,分別調高60元至430及520元;未滿16歲人士的特區護照收費則提高30元至215元及260元。
據文件顯示,是次調整涵蓋《入境規例》(第 115A 章)下18項收費,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條例》(第 539 章)下的10項收費。考慮到公眾反應,保安局認為一次過把所有收費調整至收回全部成本的水平並不切實可行,因此建議調高收費約3%至51%不等,並承諾定期檢討日常管理、提高效率和精簡程序,以控制服務成本。
入境處調整28項收費 9月實施
保安局預計修訂法例後,於今年9月實施新收費,估計調整28項收費後,入境處每年可增加約1.04億元收入。修訂法例生效後,各項收費的收回成本率可由14%至94%,升至19%至100%。保安局指,日後調整收費時會繼續以收回全部成本為目標,並會定期檢討。局方強調相關收費對大部分市民日常生活影響輕微,對一般營商活動影響亦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