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滑翔傘意外

  圖:今年2月一名64歲男子在馬鞍山昂平操控滑翔傘降落時意外在離地約8至10米高處「人傘分離」墮下受傷,一度昏迷,幸好送院後恢復清醒。
  圖:今年2月一名64歲男子在馬鞍山昂平操控滑翔傘降落時意外在離地約8至10米高處「人傘分離」墮下受傷,一度昏迷,幸好送院後恢復清醒。

  2025年2月11日

  一名64歲男子在馬鞍山昂平操控滑翔傘降落時意外在離地約8至10米高處「人傘分離」墮下受傷昏迷,幸好送院後恢復清醒。

  2024年12月5日  

  一名20多歲男子在西貢浪茄灣玩滑翔傘時失事意外被困樹上未能返回地面,要由警員及消防員到場拯救,幸好他無受傷。

  2024年11月23日

  兩名男子在西貢浪笳玩滑翔傘期間疑失控導致兩人墮地,其中一人半邊身受傷動彈不得,要由直升機送院治理。

  2024年11月5日

  一名七旬男子在石澳龍脊操控滑翔傘時意外墮下撞傷頭部,救援人員在爛泥灣一帶集合上山將他救出送院,送院時清醒。

  2024年6月17日

  一名74歲老翁下午在南大嶼山東滑翔傘活動區起飛場出發起飛,其後失控被困在樹上,晚上被尋獲後昏迷,送院不治。

  2024年2月16日

  一名退休男教師在昂平玩滑翔傘,起飛後受大霧阻礙視線迷失方向,迫降叢林後通宵露宿獲救,事後發現其早前安裝的「HKSOS」程式未有妥善設定。

  2023年10月2日

  一名在小紅書自稱教練的時任49歲男警,在案發時穿拖鞋及在沒檢查安全繫帶下,接載一名女乘客,起飛即失控撞坡導致女事主腳腕嚴重骨折,2025年2月被裁定「疏忽導致或允許航空器危害他人安全」罪,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案件為首宗引民航法起訴案件。

  大公報記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