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本報反映 多部門巡查執法

  香港文匯報記者分別向特區政府衞生署、勞工處與消防處查詢,三部門發言人均表示,目前制度中已有一定規管框架,提醒業界與市民注意風險,依法行事。據悉,經香港文匯報反映後,政府多部門果斷採取巡查行動,坊間多間高壓氧艙中心被查封。

  衞生署發言人向香港文匯報表示,高壓氧氣治療屬專業醫療行為,根據《醫生註冊條例》(第一百六十一章),只有註冊醫生方可施行高壓氧氣治療。倘若非註冊人士進行有關醫療程序,將可能觸犯法例並被檢控。該署如接獲無牌行醫相關投訴,會轉介警方處理,並視情況提供技術支援。

  全港僅13間高壓艙獲登記

  勞工處是高壓氣艙裝置的發牌部門。處方發言人表示,根據《鍋爐及壓力容器條例》(第五十六章),若壓力容器盛載壓縮空氣或氧氣並屬於接載人體之設施,如高壓氧艙,有可能須予登記,並由合資格檢驗師檢測。目前,全港僅得13個相關壓縮空氣載人容器獲登記,包括來自隧道工程、土木公司與醫院,並未有紀錄顯示有多少屬美容或醫美業用途。

  消防處發言人表示,根據《危險品條例》(第二日九十五章),壓縮氧氣屬於第二類危險品,如儲存量超過150公升的法定豁免量,就需要領取「危險品牌照」。違規者初犯可面臨10萬元罰款及6個月監禁,再犯最高罰款達20萬元及監禁1年。該處會不定期巡查設施,確保合乎規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