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橋之家前院長被頒令破產
未付性侵案賠償遭入稟 官指必須遵守法庭判決
涉嫌性侵輕度智障女院友的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去年在區域法院被頒令須賠償女事主83.6萬元,但他一直沒有支付賠償,終由女事主母親代為入稟申請其破產。案件昨在高等法院再訊,法官陳建強指張健華必須遵守法庭判決,雖然他就民事案提出上訴,但法庭不會等候上訴結果,而民事案的原審法官亦已拒絕向張發出上訴許可,故頒令張健華破產。
呈請方透露,張健華就民事案的判決向原審法官申請上訴許可,原審法官已拒絕其申請。張健華則稱會繼續向上訴庭提出上訴,又指原審法官未有處理其抗辯理據,強調閉路電視片段「都睇唔到有件咁嘅事。」張續指民事案有第二名被告,為一間公司,質疑該公司為何不需破產。呈請方即補充,該公司已於本年2月被頒令清盤。
揚言破產唔緊要 因為我無錢
資料顯示,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在民事案中,被頒令須賠償35.8萬元,女事主家人其後申請該公司清盤,而高院聆案官已於今年2月頒令該公司清盤。張健華昨在庭外表示自己在民事案中被歧視,指原審採用傳聞證供,「全部都唔合法理」、「個法官瞇埋隻眼……對我哋有歧視咋嘛」,聲稱會上訴到底,上訴至終審法院,但對破產令則不會上訴,又揚言「破產都唔緊要,因為我無錢。」他指正就其他案件向其他人追債,現時破產官會代他追討那些金錢,笑稱「破產因禍得福,更加好,破產官幫我追債。」
張健華涉於2014年8月與年輕智障女院友X非法性交,因X患創傷後壓力症及智障,不宜出庭作供,律政司最終撤銷起訴。至2018年,X的母親代為入稟區院,向張健華、康橋之家母公司「智友集團有限公司」及「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索償。區院法官黃若鋒於去年3月頒下判詞,指信納張健華曾性侵事主,而次被告「康橋護理服務」則未有履行應有的照顧責任,判事主一方勝訴,張須賠償83.6萬元,「康橋護理服務」則要賠償35.8萬元。至於「智友集團」則在審訊時與事主方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