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站/港澳居民結婚小貼士
需要走什麼流程?
四個程序
結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辦理前請留意
材料預備好?
當事人在任一有相關婚姻登記權限的婚姻登記機關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港澳居民需要提交有效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證,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
聲明預備好?
經香港委託公證人或澳門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聲明。
流程具體情況
初審(當事人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和證明,外文證明須翻譯成中文)→ 受理(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審查(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聲明進行審查)→ 登記(符合結婚條件的頒發《結婚證》)
大公報記者任芳頡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