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玻璃按樽機制宜人性化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

  近日,筆者在享用牛奶後,把數個玻璃樽洗刷乾淨,打算到鄰近的連鎖便利店退回每個空瓶的「按樽」港幣一元按金,卻被多間便利店拒絕,理由是該數家店已沒有出售以玻璃瓶盛載的牛奶,結果筆者走了20多分鐘步程、橫跨工商業區和兩個屋邨,到了第七家便利店才獲店員慢條斯理退回按金。

  現時,超級市場和部分便利店有出售以玻璃瓶盛載的飲品,包括汽水、牛奶和豆奶,個別便利店設「按樽」機制,在購買飲料時,飲品單價外另行收取港幣一元按金,在自行洗淨玻璃瓶後並沒有損毀的情況下,退回指定便利店,按金可供退回。個別飲品品牌響應「按樽」機制,在回收玻璃瓶後再經高溫殺菌消毒,再供包裝並注入飲料,供市場重新出售。

  退回「按樽」的玻璃瓶,對熱愛環保人士來說,從來不是一元的問題,而是資源再生和循環使用,即使要時間洗淨和分類回收物品,也是一件值得的事。然而,如果連便利店也不方便顧客,增加顧客的時間成本等,變相不鼓勵回收,耗用更多的地球資源,不利推進城市綠色環保和可持續發展。

  其實,提供玻璃瓶裝飲品的廠家,可以向顧客加強宣傳作為玻璃瓶回收點的便利店位置,或建議便利店在收銀處或店外標明其是否屬玻璃瓶回收點,此外,在不同的屋苑回收點,也可增加玻璃瓶回收箱(即使不獲退還按金)。長遠來說,在衞生、生產和保質條件允許下,飲品製造商可以增加促銷以環保器皿(包括玻璃瓶)盛載的飲品,並向公眾推廣紙包飲品包裝盒和塑膠樽回收的環保教育工作,在顧全業務營運的同時,也為社會責任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