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代友訂場 公僕勒令退休

  5年1073人行為不當被懲處 教師用極不合適教材被革職

  政府計劃簡化公務員紀律程序,優化停職安排、收緊停職期間扣薪安排等措施,目標2026年推行修訂內容。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昨於立法會一委員會會議指,絕大部分公務員都循規蹈矩、盡忠職守,但面對少數違法違紀公務員,政府絕不姑息,必定嚴肅處理。近5年有1,073名公務員因干犯嚴重不當行為或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須接受紀律行動和懲處,共有214人被免職。有官校教師用「極之不合適的教材」授課被革職,也有政府體育館人員乘職務之便代朋友訂場,被勒令退休。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昨討論公務員紀律優化措施,楊何蓓茵透露過去5個財政年度,除有逾千公務員須接受紀律行動和懲處外,另有2,080人因干犯性質較輕微的不當行為而須接受簡易紀律行動。

  動粗罰1個月糧 遲到書面警告

  最嚴重的處罰包括革職,楊何蓓茵舉例指,曾有官校教師採用「極之不合適的教材」授課,影響教師和公務員形象被革職;亦有公務員在工作場地與同事動粗遭嚴厲譴責,被罰款一個月薪金;另有公務員在家工作期間,因涉嫌盜竊擅自前往出庭,遭罰款相當於四分之一的月薪;也有公務員擅用部門電腦協助朋友預訂體育館場地,被勒令退休。

  至於被書面及口頭警告的犯錯公務員,懲處方案分別是一年及半年內不得升職,例如有部門司機因遲到一小時被書面警告;亦有公務員未經常性居住在領取津貼的住所,遭口頭警告並需歸還相關津貼及利息。

  現時若公務員干犯刑事罪行,在紀律處分程序下,必須取得相關法庭文件才可施加懲罰,局方認為由於索取文件需時,故修訂機制,可以只根據判刑或其他事實和情節而作懲罰決定,無須取得法庭程序紀錄。楊何蓓茵強調,是否等待索取法庭文件例如判詞等,視乎案件嚴重性,局方應可以不用等待法庭文件便立刻決定懲處,強調當局會小心處理每宗個案。局方會持續落實及推進各項公務員紀律機制的優化措施,以維持公務員隊伍最高的品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