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經濟促進法形成過程
2022年10月
中共二十大強調,要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
2024年初
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2024年立法工作安排。
2024年2月
司法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商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共同牽頭,組建了由17家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單位組成的立法起草工作專班,組織專家研究,分赴地方調研,聽取民營企業代表、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數易其稿,之後送53家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單位和31個省(區、市)人民政府徵求意見,對各方面提出的近千條意見逐條研究、吸收採納,修改形成草案。
2024年7月
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明確要求「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二十屆三中全會後,對標全會精神對草案又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
2024年10月10日
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開始在司法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時間至2024年11月8日。
2024年12月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對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
2025年2月
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二審稿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
2025年4月25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黃海華在記者會上表示,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三審稿即將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草案三審稿進一步充實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相關舉措。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王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