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虹秀暴動案重審判囚 社工註冊局傾向除牌5年

●陳虹秀被控參與2019年8月31日灣仔暴動,案件經重審後,陳於本月9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年9個月。 資料圖片
●陳虹秀被控參與2019年8月31日灣仔暴動,案件經重審後,陳於本月9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年9個月。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社工陳虹秀被控參與2019年8月31日灣仔暴動,案件經重審後,陳於本月9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年9個月。昨日有消息指,社會工作者註冊局主席許宗盛初步傾向將陳虹秀除牌5年。

  在法庭對陳虹秀宣判後,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於本月11日曾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由於陳虹秀涉及被定罪和法院剛宣判刑罰,註冊局最快可安排於本月下旬的全體會議上,按《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第十七條就註冊資格的規定,審議相關續期申請。

  特區政府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早前指,社工註冊或者續期均須按《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要求。條例已清楚列明,若犯下指明罪行,社工註冊局要按照法律要求,履行其職責,相信社工註冊局會依法依規處理續牌申請,包括陳虹秀的續期要求,只要跟法例做就會妥當,並有絕對的信心社工註冊局會依法處理好其續牌申請。

  社工陳虹秀被控參與2019年8月31日灣仔暴動,2020年在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席前罪脫,律政司前年上訴得直,案件獲發還區域法院重審。案件早前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鍾明新裁決指,陳虹秀用社工身份為「示威者」撐腰,與其他暴動者一同集結,鼓動他人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遂裁定她暴動罪成,還押至本月9日判囚3年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