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助履職時遵循更高標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子龍)對立法會將制定一套新的《立法會議員守則》,多名立法會議員表示,這是立法會貫徹「愛國者治港」、主動提升治理效能的關鍵一步。他們認為新的行為守則不僅是對過去的總結,還為新任議員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協助他們在履行職責時遵循更高的標準。此次守則修訂只是更詳細地規範行為的最低要求,希望議員在此基礎上追求更高的自我完善,向社會、國家和市民交出靚麗的成績表。

  為新任議員提供明確指導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副主席梁美芬表示,自香港回歸以來,議會從對抗走向議政,標誌着良政善治的進程。新的行為守則不僅是對過去的總結,還為新任議員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幫助他們在履行職責時遵循更高的標準。

  她強調,是次守則的修訂只是更詳細地規範行為的最低要求。身為公眾的榜樣,議員除了必須遵循法律,還應追求更高的道德標準,積極參與議政,提出建設性方案,勤政愛民,成為政府與市民的溝通橋樑。

  體現立會自我革新的決心

  議員陳曼琪表示,這不僅是制度優化,更是立法會自我革新的決心體現,從強化議員履職能力,到深化社會各界對議會的信任,立法會新議事規則將為香港良政善治注入堅實動力。

  她認為新議事規則明確議事效率、政策研究、民生跟進等專業標準,推動議員以更高視野、更務實作風服務社會,以行動回應市民對優質代議士的期待,同時透過規範議員行為、公開履職表現,議會運作將更透明、更貼近民意,讓市民見證「能做實事、敢擔責任」的新氣象。

  議員容海恩表示,透過新制定的議員守則,可進一步列明立法會議員的品行和職責要求,同時提高立法會的透明度和問責性,優化立法會運作,讓立法會體現「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的進取精神,藉以緊貼市民需求,以更高標準推動香港長遠發展。

  她表示,此次修改議事規則包括明確規範會議出席、表決參與及定期提交工作報告等要求,確保議政過程透明高效,有效反映民意,相信優化制度可提高議會效能,為香港的繁榮穩定注入信心與動力。

  立法會「A4聯盟」楊永杰、梁文廣、張欣宇、林素蔚表示,此次修訂明確品行與職責,是議員們自我管理、自我監督、自我完善的自覺行動,有助強化議政專業性,提升透明度與問責機制,更好地發揮憲制職能,為香港由治及興注入持久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