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防毒餌傷害毛孩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

  近日,多區的行人路均出現用來毒狗的毒餌,部分是以粉末形式灑在路旁,部分則是以肉塊包裹毒藥,如果狗隻或其他小動物誤食,將會出現抽搐、口吐白泡或流血等徵狀,因中毒而死亡。當然也不排除附近的小孩在觸碰毒餌後誤服,同樣會造成生命危險。

  狗隻是人類忠誠的朋友,個別飼養者已把狗隻視為家庭成員而非一般寵物,而狗主負責任地為狗隻繫上狗繩和佩戴口罩後,在確保衞生後,狗隻也有公平使用行人路的權利,遺憾地,個別立心不良的人卻因不明原因,千方百計想毒害他人飼養的狗隻,居心叵測。其實,放置毒餌以毒害動物的行為已構成殘酷對待動物,涉嫌違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香港法例第169章),但當然要搜證和舉證仍存在難度,然而,停泊在路邊的車輛閉路電視片段如果清晰拍攝到事發經過,相信仍有望作為刑事案件的呈堂證據。

  漁護署在噴灑農藥後,宜貼上雙語告示提醒附近家長和放狗人士,漁護署的鼠餌更應該放置在小孩不能觸及的較高位置而非地面。為減低毒狗者對狗隻的敵意,放狗人士尤其是外傭須自行清理狗隻遺下的糞便。康文署也應在各區增加狗隻共享公園,讓狗隻可以在指定地區更自由地跑動。長遠來說,警務處也應考慮把調查疑似毒害狗隻的刑事案件立案,由專門人員而非雜項調查科負責,即設立「調查動物相關案件小隊」,香港特區政府有責任提高公眾對愛護動物的意識,向他們灌輸尊重生命的重要性。狗主在牽狗放狗時,須小心注意路面,除了警惕路面轉向的汽車和路面的懷疑毒餌,也要小心狗隻不要被路面的玻璃碎和金屬碎片割傷,好好保護毛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