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把關 第三方認證報告杜絕「假學歷」
過往曾有個案以虛假文書申請簽證/註,其中涉及黑中介「服務」,為客人偽造學歷、工作紀錄、甚至稅單等等。翁榮楨呼籲申請人切勿以身試法,亦不應輕信中介聲稱「保證成功」的承諾,強調所有申請均按個案審核,不存在「百分百獲批」的情況。
他坦言,過往多年來總會有人「以身試法」,想以虛假文件欺騙處方。入境處對所有申請均嚴格把關,若發現有人使用虛假資料,必定追查到底,絕不姑息。
自去年6月起,高才通計劃的申請人必須提交第三方學歷認證報告,僅憑一張畢業證書的申請將不再被接受。即使申請人已獲批簽證/註並抵港,若首次入境時未提交學歷認證,亦須在續簽時補交相關文件。翁榮楨解釋,此舉旨在杜絕「假學歷」問題,確保所有通過高才通B類或C類申請來港的人士均符合資格。
他提到,去年入境處與警方已就假學歷、假文書等案件進行聯合調查,其中入境處核查一名24歲學生來港就讀的進入許可申請時,發現其涉嫌以虛假海外大學畢業證明報讀本地大學碩士課程,最終該生被控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的罪名,被判監17個星期。另有一位涉嫌做出虛假申述及使用虛假文書的來港讀碩士女子罪成後被判監12個月,一位持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就業安排簽證/註的男子在申請續簽時使用虛假文書,罪成後被判監18個月。
「我希望各位朋友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後果是很嚴重的。」翁榮楨提醒,任何人向政府作出虛假陳述,均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判處14年監禁及罰款15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