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市民撐加重虐待動物罰則

  本港殘酷對待動物舉報個案連年上升,去年首9個月相關部門接獲舉報共494宗,成功檢控率僅3%,判囚相對較輕只介乎14日至1年。「動物福利關注聯盟」代表昨於記者會指,去年逾30宗龜隻墮樓案件的報案,至今沒一宗獲通知有調查結果;當在山上發現非法放置捕獸器時報案,亦只獲回覆應找漁護署處理;過百宗懷疑毒狗事件的報案,不足10宗能成功聯絡動物罪案警察專隊處理。

  關注聯盟早前訪問1,119名巿民,有飼養與沒飼養寵物者各約佔半。81.4%受訪者認同香港需訂立動物福利法,加重虐待動物罰則;59.6%支持容許寵物進入食肆;66.2%支持寵物進入公交工具。另在飼養寵物受訪者中,96.4%因需照顧寵物而留港消費,整體受訪者亦有64.8%認為寵物可帶動本港經濟。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於記者會指,政府早於2019年建議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期望政府盡快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並可先審議爭議較少部分,提高罰則打擊罪行。

  劉國勳倡最高囚7年罰款百萬

  他指目前法例舉證門檻過高,要求執法部門證明施害者有「故意殘酷對待動物」意圖才能定罪,令搜證和檢控難度大增,有必要修例。他認為目前殘酷對待動物最高刑罰為罰款20萬及監禁3年,缺乏阻嚇力,建議提高最高罰款至100萬元,最高可囚至7年;同時引入可公訴罪行,使起訴不受時間限制,讓執法人員有更多時間處理複雜或嚴重個案。他並建議檢討動物進入食肆的法例,推動動物友善社會,發展寵物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