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趁買餸秘撈 酒樓洗碗斷正

  入境處拘35黑工8僱主 現金出糧時薪數十元

  針對非法勞工包括外傭非法兼職行為,入境處一連八天(7至14日)在全港展開「劍魚」行動,共拘43人,包括35名黑工及8名聘請黑工僱主,有被捕外傭趁外出買餸一小時,瞞僱主偷往酒樓洗碗賺外快;亦有僱主私下安排外傭到其餐廳工作;另有本職廚師的輸入勞工到非指定餐廳打工。黑工均由朋友或同鄉介紹,現金出糧,時薪數十元、日薪200至500元不等。

  入境處高級入境事務主任(外傭專責調查)傅哲浩昨表示,8男27女被捕黑工(20至60歲),大部分是印尼和菲律賓籍,7人是現職外傭、14人為逾期逗留的前外傭、9人是以訪客身份到訪人士、2人是持不允許僱傭工作擔保書人士、2人是輸入勞工及1人是持工作簽證人士。3男5女聘用黑工的被捕人(44至64歲)均是本港居民,分屬涉案公司或餐廳的東主及負責人。

  安排家中外傭到名下餐廳工作

  調查發現被捕黑工主要分兩類,一是現職外傭用假期時間或工作空餘時間賺取外快,例如一名被捕人趁每日買餸的一小時偷往酒樓洗碗;另一類是僱主安排外傭去自己經營的餐廳洗碗及處理食材。35名被捕黑工,21人已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刑由16日(緩刑一年)至14個月3星期不等。

  傅哲浩指,行動共搜查58個目標地點,大多數黑工在餐廳或酒樓被捕,正做洗碗、清潔或處理食材等工作。行動檢獲圍裙及手提電話等證物,包括一張偽造身份證,附有非法勞工的相片,但製作粗糙,沒防偽特徵,該黑工用該證件見工,入境處會跟進相關僱主。

  海關提醒僱主,與外傭簽訂的合約訂明只可跟合約僱主料理家務,不得為任何人或受聘於任何人從事其他工作,僱主亦不可安排傭工從事或受僱其他人,否則須負上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