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捐贈」

  盧民舉

  社會上,經常有捐贈活動。「捐贈」,值得思索,發人深省。

  如家中有名家書法、美術作品。私人物品,如何處理,當然由主人決定。但最好捐贈給政府的博物館、展覽館。這些機構有恒溫、恒濕、防蟲設施,有利保管這些文物。受贈機構應給捐贈者證書,給予獎勵,或者適當酬金。

  有人喜歡保存一些傳統的舊銅煲、銅面盆等器皿。如親戚有此愛好,可贈一兩件予對方。若所贈的銅器有「銅綠」,應將這些銅銹除去才饋贈,以表對人的尊重。

  如果將破損、油漬嚴重的衣物捐出,是對用者的不尊重。應捐出大致完整、潔淨的衣物。如捐出的衣物只是有小瑕疵,例如甩了一粒鈕,補上這粒鈕後的舊衣物仍可捐出。

  如家庭的孩子已長大,可將不再需要的玩具捐給親友,以物盡其用。如捐出的玩具有小瑕疵,捐者又懂得修理,最好修理好才捐出。

  家人去世後,勿將其生前用過的衣物捐給親戚、朋友及其他人。如受捐者知悉內情,會感到不吉利及沒有受到尊重。家人生前用過的破舊衣物,應本着「斷、捨、離」的原則摒棄之。如質量好的高檔衣物,可妥為保存,留作紀念;如屬至親的可繼續使用,不應忌諱。例如,兒子穿着亡父遺留高檔優質衣物,彷彿父親生前身上的暖流,汨汨地流淌到自己身上,感到父愛如山,有親切感。

  捐贈物品,乍看是普通行為,卻是「人文學」的一環,深蘊哲理。願人們彰顯大愛精神,秉持人性化,篤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