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間鬆綁搞活經濟

  【大公報訊】發展局近日推出試行計劃,對商場或其他商業項目的室內和戶外公共空間,放寬使用限制,精簡審批程序。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昨日表示,「拆牆鬆綁」是希望用好商場的公共空間,在不阻街的情況下「搞活」經濟,「商戶開心,市民亦開心。」

  甯漢豪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商場的業主或管理人過去若想在公共空間舉辦商業活動,需逐次申請豁免書,每次繳交6萬元行政費用,審批需時3至4個月。新安排下,豁免書有效期為一年,就算「今次舉辦音樂活動,下次舉辦攤檔售賣活動」,毋須逐次申請;若在一年內的其他月份舉行活動,則需每月額外繳交5000元。

  她說在不影響通行下,使用「私人發展公眾休憩空間」作商業活動的面積限制,將由原來10%的面積放寬至20%。審批縮短至約1個月內完成,若有業主希望在「五一黃金周」於公共空間舉辦活動,地政總署會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