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放寬公共空間限制 鼓勵辦活動

發展局昨日宣布,推出為期兩年的試行計劃,就商場等商業項目公共空間舉辦活動的申請豁免書安排拆牆鬆綁,包括精簡審批,設特惠固定收費。新安排下,審批時間縮短至一個月,申請人繳費大幅減至1.7萬元,有效一年的豁免書可「一簽多用」,可舉辦活動的面積增加一倍。
發展局表示,希望放寬安排可鼓勵舉辦吸引人潮的活動,帶動市面氣氛,搞旺經濟。因應復活節假期、五一黃金周將至,地政總署將會加快處理有關活動的申請。\大公報記者 王亞毛
鼓勵善用公共空間的議題,近期在社會上有不少討論。有立法會議員、區議員早前向《大公報》表示,舉例沙田新城市廣場的「綠化天台」、屯門市廣場的平台花園等、深水埗的麗閣商場出入口附近的空間等,若想舉辦並非地契條款容許的活動,例如市集或嘉年華,便需向地政總署申請使用批准,但原安排下,申請程序較繁複。議員希望政府拆牆鬆綁,方便舉行特色活動,打造「香港無處不旅遊」的形象。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上月尾在立法會前廳交流會預告,將會簡化商業項目公共空間舉辦活動的申請程序。發展局昨日宣布,即日推出試行計劃,為期兩年,從四個方向(見表),放寬商場或其他商業項目的室內和戶外公共空間在地契下的限制,精簡程序,鼓勵商界更靈活善用有關空間,舉辦各類吸引人流的活動、擺設或展覽等。
有效期一年 可「一簽多用」
新安排下,地政總署批出的豁免書有效一年,申請人在有效期內可以「一簽多用」,一年內在同一地點舉辦活動,不論性質或內容,均毋須再逐次申請。
舊安排下,申請人需就每次活動逐次申請,每次繳費六萬元或以上。新安排下,每次申請固定收費約1.7萬元,當中已包括行政費、首月豁免書費用。若活動在一年內的其他月份舉行,申請人只需每月再繳費5000元。非商業活動則維持免申請費用。發展局稱,固定收費可免卻逐次評定收費,更有透明度和確定性。
舉辦活動的面積限制亦放寬,若使用「私人發展公眾休憩空間」作商業活動,由原來佔休憩空間的10%,放寬一倍至20%,前提是活動不會影響通行、安全等。
由政府舉辦或合辦而有商業成分的活動,一律視作非商業活動,將不受此限制。
審批由三個月縮至約一個月
同時,審批申請時間由以往需約兩至三個月,縮減至約一個月。發展局表示,為即將來臨的復活節假期和五一黃金周所舉辦的活動,地政總署會盡快處理。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希望透過試行計劃,拆牆鬆綁,讓各界善用商場或其他商業項目的室內和戶外空間舉辦各類活動,提升訪客體驗,吸引人流,帶動消費,為本港經濟帶來更多活力。
上任測量師學會會長林家輝昨日向《大公報》記者表示,支持新措施,從商業角度看,可更靈活處理,政府部門也能節省處理時間和人力,一舉兩得。
他認為善用商場外的公共空間,不僅促進商業活動、城市繁榮,也能帶動節日和旅遊氣氛。
立法會議員鄭泳舜向《大公報》記者表示,歡迎政府接納意見,推出有關試驗計劃,相信有助推動私人機構善用相鄰的公共空間舉辦公眾或節慶活動,帶動人流及消費。他會再深入了解試驗計劃的詳情,並與有關部門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