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黃國恩:營商須確保國家利益不受傷害 「依法審查港口交易屬國際通行做法」

長江和記公司計劃向美國貝萊德財團出售巴拿馬運河港口等資產,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上月表示依法對長和交易進行審查,以保護市場公平競爭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香港中律協創會副會長、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黃國恩接受《大公報》專訪時指出,此交易涉及關鍵基礎設施及國家戰略利益,監管部門依法審查屬國際通行做法,旨在維護市場公平競爭與國家安全。他呼籲相關企業要立即「懸崖勒馬」,停止相關交易,配合國家的審查。\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根據《中國反壟斷法》,即便交易發生於境外,若對中國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監管部門即有權介入審查。黃國恩指出,反壟斷審查,已經從過去的「屬地原則」逐漸過渡到「效果主義」,即是一項交易即使沒有發生在某一國領域內,但可能對該國的競爭產生影響,則該國的反壟斷執法部門也可以對該項交易行使管轄權。港口營運屬高度集中行業,長和與貝萊德的交易規模龐大,可能重塑全球港口競爭格局,甚至導致壟斷,進而影響服務質量與價格,損害消費者權益。
高通收購恩智浦 未獲中國批准終告吹
黃國恩強調,關鍵基礎設施交易涉及國家安全與戰略利益,各國均嚴格監管。不只是中國,事實上對比歐美情況,任何國家都會對買賣港口這樣重要的關鍵基礎設施的管理權進行嚴格監管,以保障國家利益。因此,中國監管部門依法審查長和交易「並非特例,而是行規」。他以美芯片企業高通公司收購荷蘭恩智浦(NXP)半導體案為例,該交易因未獲中國監管部門批准而終止。此案例也成為跨國併購反壟斷審查的典型案例。他認為,長和出售巴拿馬港口管理權的案例與高通案具高度類比性,因其可能對中國海運業務造成直接衝擊。
在中美戰略競爭加劇的背景下,黃國恩直言:「現在做生意不能只說『在商言商』和自身利益,不講政治,不是你太天真就是你在胡扯,管你是什麼國家或是地區都是這樣,做生意必須在確保國家安全及國家利益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他批評,美國近年對中國採取遏制政策,長和此時將關鍵資產售予美資財團,「形同遞刀予敵人」,可能變相協助外資削弱本國戰略優勢。他呼籲有關企業須「懸崖勒馬」,配合國家的審查。
跨國交易 須合法合規
黃國恩認為,這些跨國交易都必須依法進行,要做到合法合規,長和這次決定亟需撥亂反正。妥善的處理方法應該是重新詳細檢視相關交易,配合國家的調查,並與相關部門密切溝通協商,探討解決方案。他強調,在複雜的地緣政治環境下,企業需平衡商業利益與國家整體戰略,避免因短期利益損害國家核心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