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我見/紀錄片《里斯本丸沉沒》觀後\何 威

  里斯本丸是一艘日本客貨輪。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被用作運載人員、貨物及戰俘的船隻。

  一九四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日軍將一千八百一十六名主要為英國籍的戰俘驅趕登上停泊在昂船洲的武裝客貨輪「里斯本丸」的三個狹小的貨艙內,船上另載有七百七十八名日軍,啟航前往日本。一九四二年十月一日,在中國浙江舟山外海域被太平洋艦隊潛艇部隊第八十一分隊的「鱸魚號潛艇」發射魚雷擊中。當天下午日本海軍的驅逐艦「栗號」趕到將「里斯本丸」上部分的日本軍人先行轉移到艦上,稍後另一艘日本運輸船「豐國丸」到達把剩餘的日軍官兵轉移上船,只留下押送戰俘的二十五名守衛及七十七名船員留在船上,並將「里斯本丸」拖到淺水區。為防範船上戰俘逃亡,日軍釘上木條封閉所有艙口。十月二日載沉載浮的「里斯本丸」終於沉沒,船上各人紛紛跳海逃生,周圍船上的日軍不但沒有救援,還槍擊在海上的戰俘。

  位於定海縣東極鄉青浜島東北附近島上漁民發現海難發生,當即自發地駕駛漁船救人。共有三百八十四名戰俘被救起,但八百二十八人葬身大海。大部分生還者再被日軍捕獲,押送往上海,然後再轉乘「新生丸」前往日本,只有數名戰俘在漁民掩護下逃出生天。

  紀錄電影《里斯本丸沉沒》由方勵執導完成製作,二〇二三年八月於倫敦點映,二〇二四年九月於內地上映,票房四千七百三十八萬元人民幣。

  從製作紀錄片目的本身而言,其展示的應該是對事件不同的觀點/視角,或是不同的社會價值觀/世界觀乃至不同的人生觀,而非僅僅是揭露真相或是講述對錯。紀錄片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真實,不僅僅是結果或是經過,也包括了情感。紀錄片的完全真實和劇情片的部分真實之間是有一個界線的,這個界線存在於編導對素材編輯(有意或是無意)的選擇之中。紀錄片製作的最好狀態是對所有素材、對故事中的內在聯繫保持開放狀態,換個說法即是在這個題材開始前並沒有已經確立的立場或是主觀判斷,因為這會影響對各種素材取捨的選擇,也影響對情節走向的判斷。

  方勵拍攝《里斯本丸沉沒》,從紀錄片的選材而言不是那麼有利,因為已經有了一個哪怕是部分真實的故事且公開放映了的電影。除非有未被發掘出的史料或是人物經歷帶出新視角或不同的世界觀乃至不同的人生觀,那拍攝才具其獨特的價值。其次從影片的重點來看,更多地集中在駐港英軍戰俘為絕對主視角的慘痛經歷,這個其實更符合劇情片的敘述表達,即以故事塑造情感的真實性來感動觀眾。紀錄片則是相反,以客觀與理性引起觀眾對事件的思考和關注。創作者從頭到尾都在強調這段歷史和犧牲的人需要被記住,顯得刻意,尤其是在大街上問路人知不知道里斯本丸。

  此外,作為紀錄片導演出鏡的頻率過高,亦有較多不必要的類似表演的畫面出現的影片中。似乎製作紀錄片並非導演本意,只是以紀錄片模式製作劇情片。若是如此,那麼影片的結構和表達則完全符合劇情片的要求。

  以紀錄片呈現的話,我想影片有兩個部分需要彌補。在論證事件的部分是:船體應該試圖打撈起來,那麼可以確定的口述部分:是否被一枚魚雷擊中、擊在何處、造成的損傷究竟有多大?那麼船預計沉沒的時間、搶救的困難、撤離的可能性等一系列問題便有了基礎背景資料。第二個是解救部分,中國漁民部分的採訪太少及表淺,他們應該佔有與船上戰俘幾乎同等的篇幅。比如,為何要收留三位戰俘不被日軍再次抓走?戰後軍事法庭審判時他們有作證嗎?這件慘案被淹沒的真正原因是如何的?這些都是影片未提及的重要真相,這其實關乎這部紀錄片背後的製作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