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NG續簽調整 掛鈎聘用期 入境處:包括但不限合約期審核 確保申請人留港發展

●圖為香港高才就業招聘展覽盛況。資料圖片
●圖為香港高才就業招聘展覽盛況。資料圖片

  香港近年積極吸納外地高學歷人才,相關政策配套大受關注。香港文匯報近日接獲非本地畢業生表達對「非本地畢業生留港 / 回港就業」安排(IANG)修訂續簽的關注,該安排近期把原本的「2+3+3(年)」續簽模式,改為根據僱傭合約批出續簽期限,有關調節並不影響以長工受聘者,但對合約制僱員來說,有機會出現簽證 / 簽註「只續簽一兩個月」的現象。香港入境事務處詳細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為有關人士釋疑。該處表示,本年初對審核流程進行更多方面考量,旨在確保真正有意留港的申請人才能夠獲批,續簽會按申請人的就業薪酬福利或業務營運發展,以及留港時間作考慮。有關規定亦與英國、澳洲等地政府的續簽要求相似。 ●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楚意

  特區政府近年再推出包括「高才通」等人才計劃,為本港以至國家未來發展提供人才支撐。同一時間,如何防止制度遭濫用,讓香港能吸納真正有意留港工作及居留的人才,亦是政策焦點之一。

  「高才通」續簽看齊合約聘用期限

  近月社交平台流傳,部分「高才通」申請人在簽證 / 簽註獲批後,其實並未有實際來港,只打算藉輸入人才及其子女受養人的身份取利,甚至有人有意以掛名受聘的「掛靠」方式爭取續簽。事實上,嚴格處理人才計劃的續簽安排,被視為其中一種應對方案,「高才通」的續簽須知便列明,申請人必須證明其已在港受聘並能獲穩定收入,或已在港開辦或參與業務,如獲批准一般可延長逗留不多於3年,或至其在港的僱傭合約的有效期限屆滿,以較短者為準。

  除「高才通」續簽與合約制聘用期限看齊之外,近日多名以合約制獲聘的非本地畢業生發現,其IANG簽證 / 簽註在首次兩年時限到期後,續簽時亦只會根據僱傭合約到期日批出(見另稿)。

  就有關情況,入境處回覆香港文匯報指,處方一直保持敏銳觸覺,與時並進,以應對新的挑戰,在簽證 / 簽註審批方面一直與相關政策局保持溝通,因應社會環境的情況及需要,在便利與管制當中致力取得適當的平衡;處方會按照相關政策依法處理每宗IANG申請個案,按個別情況作出考慮。

  入境處進一步解釋,非本地畢業生/大灣區校園畢業生提出IANG續期申請時,通常會以「3-3年」的模式獲准在港逗留,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然而那只是一般做法,不適用於所有個案,亦不代表在任何時候提出的申請都必然會有這申請結果,與其他的入境計劃做法一致。

  在實際審批過程中,處方會嚴格依據各項審批準則,包括但不限於有關合約期限審核,其延長逗留期一般不多於3年,或至僱傭合約屆滿,以較短者為準。

  入境處又表明,會就每宗個案的實際狀況進行個別及深入考量,確保符合政策規定,及確實有意留港工作及居留的申請人才能獲批延期,若流程中個別擔保公司提供書面聘請承諾,亦將被納入審批時的考慮範疇。為提升審批程序透明度,處方已將審批相關資訊於官方網站「常見問題(FAQs)」列出,以便有需要者更詳細了解審批的考慮因素。

  與英澳等地續簽要求相似

  記者翻查多個地區的人才引進技術類簽證政策,發現包括英國、澳洲等地均採用「簽證期與聘用合約期限掛鈎」的原則,與本港的續簽要求相似。如英國的技術工作簽證續簽時,申請人需證明仍受僱於同一僱主且薪資需達到行業標準或最低年薪門檻,若申請人合約剩餘期限少於簽證最長年限,簽證將按合約剩餘期限批出;澳洲的臨時技術短缺簽證同樣將簽證期限與勞動合約期限緊密結合,簽證批出時通常會與合約期限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