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職安兩不誤

  林振昇 勞聯主席、立法會議員

  《保護臭氧層條例》(下稱《條例》)早前獲立法會通過修訂,為落實《基加利修正案》而訂立法律框架。特區政府將於今年第四季起,分階段採取措施削減18種具高全球升溫潛能值(GWP)的氫氟碳化物(HFCs)在本地的生產和消耗。這些HFCs嚴重加劇溫室效應,導致極端天氣的問題出現。香港首階段目標是要在2029年將HFCs相關消耗量由基線水平削減70%,而最終目標是在2036年削減85%,因此規管的工作須盡快開展。

  HFCs主要用於空調和冷凍設備等的製冷劑以及滅火劑,本來將立法禁止具高GWP值的HFCs產品及設備供應,從源頭降低消耗量。據筆者了解,現時市場已有足夠替代品,以家用冷氣為例,使用R-410A雪種的機型將被淘汰,但較環保的R32雪種機型已有不少選擇。加上,近年國內外一直研發低GWP的新型製冷劑,相信即使落實規管也不會對市民和業界造成太大影響。

  不過,部分較低GWP的新型製冷劑具一定危險性(如R600a及R290),處理這些高危受管制物質的技術人員,應先接受全面的安全培訓。因此,我認同政府建議要求技術員要先完成培訓課程並取得核證,才能處理有關工作的方向。目前,已有多間培訓機構獲認可開辦有關安全課程。筆者期望當局持續留意技術工人的培訓需要,適時與培訓機構商討調整學額,確保將來有足夠的合資格工人以滿足市場需求,避免工人因課程不足而影響投身工作。此外,隨着新技術不斷發展,技術員核證發牌制度中應加入持續進修要求,確保工人技術水平及安全知識不會過時,為大眾提供安全和可靠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