孖生兄弟刑毀喜茶脫罪 律政司上訴得直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020年5月13日,攬炒派霸佔沙田新城市廣場發起所謂的「和你唱」活動,其間位於商場的內地連鎖飲品店喜茶分店遭多名黑衣人破壞。警方其後拘捕7名少年包括兩對兄弟控告刑毀、拒捕等罪,當中浸大學生會前外務副幹事長戴嘉平與其孖生兄長戴嘉正,被指容貌未能辨別而脫罪,律政司不服,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訴。法官陳仲衡昨日在高等法院指原審裁判官誤解證供,理應裁定兩人獲準確辨認,因而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原審裁判官按原訟庭意見處理。
案件發還原審重新考慮
陳官指在翻閱法庭數碼錄音謄本後,認為原審裁判官崔美霞誤解了一個控方證人供詞,其從未作供指「我真係分唔到,如果唔係啲logo,我要睇WhatsApp先分到」。陳官經整體考慮證人主問、盤問和覆問下的證供,指該控方證人一直強調是憑着多項特徵和證據辨認涉案的人是孖生兄弟戴嘉平、戴嘉正,包括衣着、口罩、面形、WhatsApp群組內發出照片和閉路電視片段等。
陳官批評原審裁判官明顯忽略了眾多閉路電視片段的累積分量,考慮到閉路電視片段中指為戴姓孖生兄弟的兩名人士:其衣着特徵、行為動作和路徑,以及出現於兩人手提電話的WhatsApp訊息內容互相脗合,認為證人辨認方法根本無可批評,有充分的證據支持,上述顯然不過是唯一合理結論。
陳官指原審裁判官認為控方無法於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戴姓兄弟控罪,並裁定兩人有關控罪罪名不成立,裁斷「有悖常理」,因此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原審裁判官按原訟庭意見處理。
本案7名被告依次為當年16歲周姓兄弟、16歲戴姓孖生兄弟、19歲學生王嘉城、18歲學生梁俊熹及18歲學生侯羿同。周姓兄弟承認2020年5月13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喜茶內非法損壞兩部收銀機顯示屏和一部八達通處理器,總值1.52萬元,被判入更生中心;戴姓孖生兄弟戴嘉平與戴嘉正,經審訊後刑毀及抗拒警員罪脫;王、梁、侯3人則被裁定阻差辦公、煽惑他人刑損罪成,分別判囚6個月、5個月,以及判囚4個半月,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