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美娟:區議員無須「為發言而發言」
本屆區議員上任首份工作報告自上周起接受公眾查問。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昨表示,區議員應善用會議時間,而非「為發言而發言」,指自己曾任區議員長達26年,區議員開會前都會了解議程,如有議員已就同一問題發言就不再重複發言,而在立法會也有類似情況,主席也會提醒議員不要發表重複意見。
她又指,區議會今年會推出加強版的區議員「會見市民計劃」,透過「流動會客室」的方式,在各區設立街站,加強與市民接觸,令他們可以多向區議員表達意見。她希望市民多支持和參與,各區稍後會因應情況,公布這些街站的時間表和地點。她又指出,本屆區議會規定議員出席會議不少於80%,相信出席率是「歷屆之最」。
曾擔任16年區議員的立法會議員楊永杰指出,區議會的工作方式和重點正在發生轉變,會議上已減少冗長辯論和重複發言,更着重如何解決問題;另一議員李鎮強亦指,衡量區議員工作不能光看數字,也要看成效,現時區議會更講求合作互補,各區區議員多以團隊形式為市民服務,讓不同專長的區議員可以發揮所長。議員鄧家彪則指,區議會大會以外有其他專門範圍委員會反映市民意見,「如有街坊反映地區衞生或治安問題,區議員不會等兩個月一次的大會才作出反映,往往已即時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