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塞漏洞/受養人享本地生資助 教育局研設居港期限制

  近日,在立法會上,教育局就外界質疑「本地學生」定義過於寬鬆,影響學位競爭的公平性及公帑運用問題作出回應。教育局局長蔡若蓮表示,在學費方面未有計劃改變現時原則或安排。但就有居留條件限制的受養人,她指當局會考慮參考其他國家地區做法,檢視學士學位課程本地生學費資助的條件及要求,如考慮有關簽證持有人必須於入學前在港居住一段時間,才能享有本地生學費資助。此外,早前教育局表示正檢視有關「本地學生」的定義。蔡若蓮透露,相關工作目前進展順利,教育局在考慮各項方案後,會公布最新安排。

  在高才通續簽的「掛靠」問題上,勞工及福利局在回覆《大公報》查詢時表示,政府高度重視不法之徒試圖透過偽造學歷或工作證明,申請來港就學或工作的行為,各政策局及部門會各司其職,積極處理相關事宜並會嚴正執法。

  高才通續簽申請人須滿足在港就業或創業條件。就業者在申請時需要提交僱傭合約,其職位薪酬須達市場水平,受聘於非本地企業或通過調職來港的管理層或專業人員亦納入考慮,入境處在審批時會綜合評估申請人的薪酬福利、稅務貢獻及留港時長等因素。

  而在港開辦或參與業務的申請人,則須證明其業務確實在港運營且穩健發展,以及對港經濟有貢獻,入境處會嚴格審核其營業額、投資額、本地職位數量等方面,以確保其符合續簽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