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法律界:長和交易牽涉國家利益 審查符國際慣例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胡恬恬、黃子晉)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日前宣布,依法對長和港口交易進行審查,保護市場公平競爭,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多名香港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在維護國家安全層面,國家對相關交易法律上有着保護和管轄權,審查完全合情、合理、合法,符合國際慣例。他們強調,各國對港口這種關鍵資產的交易都有嚴格管控,而長和交易牽涉法律和國家利益,並非小事。
香港中律協副會長、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黃國恩表示,長和擬售巴拿馬運河港口等資產一事可能涉及在境外的壟斷行為,對中國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也明顯損害了國家利益,甚至可能危害國家安全,「任何國家都會對買賣港口等重要關鍵基礎設施的管理權進行嚴格監管。」
他指出,長和一旦達成交易,將涉及海運行業的絕對壟斷,可能對包括中國在內的多個國家的海運業務帶來直接影響。美國多番遏制和霸凌中國,「長和現在的做法等於遞刀給美國插自己的國家一刀。」
歐盟有法例監管關鍵資產交易
青年民建聯主席、律師劉毅表示,放眼全球,各國對港口這種關鍵資產的交易都有嚴格管控。劉毅指,英國《國家安全與投資法》生效後,曾否決中資參與核電項目;歐盟亦有《外資審查框架條例》,德、法、意等國可直接否決敏感交易。這些均表明,戰略資產外流,無一國不以國家利益為先,「長和這筆港口交易牽涉法律和國家利益,並非小事。謹慎處理,才能讓香港更融入國家大局,維持長期發展。」
他表示,從法律角度看,長和自己的港交所公告已經把這筆交易定為「重大交易」,對其公司戰略和未來發展有實質影響。根據香港《上市規則》,這種交易必須公開揭露,還要股東表決,更別提這涉及跨國基礎設施轉讓,需要面對多國的反壟斷和安全審查。「這些港口不是普通資產,而是全球供應鏈的關鍵節點,賣給跟美國政府關係密切的貝萊德,牽涉的戰略風險顯而易見。」
大律師龔靜儀表示,2024年12月,美國出台《船舶法案》,禁止對中國籍船舶及中國運營的船舶豁免噸位稅和燈塔費,這不僅影響中國航運公司,還波及與中國公司合作的其他承運人。2025年2月,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又提出擬對中國啟動「301調查」,要對在美國營運的港口的中國籍船舶每次入港徵收最高100萬美元港口費。可以預見,美國財團若收購了長和旗下港口,無論是中國船舶,還是中國船廠建造的外國船舶,只要進入由美國控制的港口碼頭,都有機會對中國造船業及航運業造成打擊。
她強調,將港口賣給美國人絕不是一宗普通的純商業交易,有可能會危及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