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搜屯門拘21人 揭黑幫洗錢逾4000萬

●警方講述「風港」行動打擊屯門區目標黑幫收入來源成果。
●警方講述「風港」行動打擊屯門區目標黑幫收入來源成果。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屯門警區展開代號「風港」行動打擊,透過財富調查手段截斷黑幫財路,本月1日起一連兩日突擊搜查屯門區內多個目標處所共拘捕21人,發現黑幫成員由2020年3月至今年2月期間,利用11個個人銀行戶口處理逾4,000萬元犯罪得益;警方強調,對所有三合會非法活動及暴力罪案,均採取零容忍態度,絕對有信心及能力將犯法者繩之以法。

  被捕21人包括19男2女,年齡介乎19歲至42歲,大部分人有黑幫背景,分別報稱建築工人、運輸工人及無業等,涉嫌洗黑錢及串謀洗黑錢罪名。屯門警區重案組高級督察胡諾軒昨日講述案情指,今次行動主要分為情報收集、財富調查及搜證及執法行動三個階段;屯門警區刑事部人員經情報搜集及分析,發現目標黑幫成員會利用個人銀行戶口處理犯罪得益,並會以提取現金形式逃避警方追查。

  屯門警區自今年1月底起,透過翻查大量銀行文件及交易紀錄,並對涉案銀行戶口進行深入資金流分析,包括追查資金來源、存取資金方式及戶口運作模式,並且對涉案者進行深入背景調查。警方發現涉案銀行戶口資金流量有極不尋常模式,包括有不同人士匯款入這些銀行戶口。

  另外,警方亦發現,戶口持有人向銀行或稅務局所報稱的職業及每月收入,與其銀行戶口交易量嚴重不相稱;例如其中一名報稱無業涉案者,但其戶口在過去數年紀錄有超過900萬元的交易流量;警方初步相信有人利用銀行戶口處理與毒品有關犯罪得益。

  科技及財富罪案隊高級督察蘇啟鴻強調,洗黑錢屬嚴重罪行,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市民切勿因一時貪念或搵快錢心態,租、借或賣戶口,即使戶口持有人無實際操控戶口收取贓款,同樣有機會觸犯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