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打擊中國船舶自由航運 法律界:違公平競爭原則
香港文匯報訊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法學教授傅健慈認為,若美財團收購成功,美國便可能進一步打壓中國出口貨品和採取針對中國船舶的措施,甚至拒絕中國船舶使用巴拿馬運河,或向中國船舶收取使用巴拿馬運河、碼頭、設施等高昂費用,增加航運時間和成本、削弱中國航運的競爭力,打擊中國船舶自由航運,違反公平競爭的精神和基本原則。「長和的交易不能只『在商言商』,港口作為重要的基礎設施,其運營數據和物流資訊都涉及到國家安全,將如此重要的資產出售給外國企業,是否存在數據洩露和國家安全隱患,值得深思。」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馮煒光支持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依法對長和計劃出售巴拿馬港口進行審查,認為長和可以借機與美資商討取消「賣港協議」,以免令國家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他認為,今次交易所涉及的港口是具國家戰略意義的資產,且遍及全球主要國家,又與「一帶一路」倡議布局高度重合,國家理應依法作出相關審查。「美西方國家對具戰略意義的科技企業被外國資金收購時,也會依法審查,且幾乎都不會批准出售給外資,由此可見,當外資欲收購影響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的戰略性企業時,全球各國政府都會十分重視,也會依法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