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訪國家檢察官學院 向逾千人員介紹港法制

●林定國前往國家檢察官學院參加分享會。林定國Fb圖片
●林定國前往國家檢察官學院參加分享會。林定國Fb圖片

●林定國(左)與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會面。 林定國Fb圖片
●林定國(左)與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會面。 林定國Fb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正在北京訪問的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昨日在北京市昌平區國家檢察官學院參加分享會,向逾千名線上線下與會的檢察人員介紹「一國兩制」下律政司在檢控及公共利益維護方面的工作。

  出席國家檢察官學院分享會的人員包括國家檢察官學院2025年春季班的全體在校學員,而國家檢察官學院的各個分院則設分會場。林定國在會上就四方面作分享,包括律政司刑事檢察職能、維護國家安全、公眾利益守護者的角色,以及和內地/國際的合作交流。

  他又分享了律政司的檢控流程與維護公共眾益的理念,包括逮捕所需的「合理懷疑」、檢控時需確認的「合理定罪機會」,以及定罪時必須達到的「毫無合理疑點」。即使證據充分,亦要考慮檢控是否符合公眾利益,包括罪行性質、受害者處境、疑犯刑責程度,罪行是否普遍及檢控是否有阻嚇力等,才決定是否正式提出檢控。

  與會者踴躍提出多項問題,涵蓋外判檢控官制度、香港檢控部門與執法機關及司法機構之間的協作模式,說明檢控人員與警方彼此專業分工卻能透過法律指引加強調查效率,以及如何透過專責「科技罪行分科」,應對網絡及科技罪行的議題,足見大家對香港法律及司法制度運作的關注與興趣,表示很高興能就此交換經驗、彼此啟發。

  與最高檢檢察長應勇會面

  下午,林定國與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會面及共進晚餐,討論加強香港與內地司法交流和合作,並就共同關心的議題交換意見。

  前日,林定國在北京出席最高人民法院舉辦的「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系列專題講座」第一講,在線上線下向內地逾百名來自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及國家法官學院的法官分享「一國兩制」下,香港普通法制度的特點,以及如何發揮香港普通法制度優勢服務國家高質量發展。

  他在分享中提到香港普通法制度與內地法律制度的主要差異,包括司法審訊模式、法律原則的確定方式,以及法律解釋權的歸屬。根據「一國兩制」的原則,香港普通法制度具有無可比擬的優勢,特點包括「國際化」、「高水平」及「信譽好」。如何充分利用這些特點,並將兩地之間的制度差異轉化為「制度之利」,不僅是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的關鍵,也是香港法律界在服務國家發展中需着力的重點之一。

  林定國列舉了七大方向,說明香港如何透過發揮普通法制度優勢服務國家發展:

  一、透過內地與香港民商事司法協助安排,銜接兩種法律制度;

  二、透過「港資港法」及「港資港仲裁」,為兩地民商事案件提供更多選擇;

  三、透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特邀調解組織以及調解員,助力大灣區法治發展;

  四、通過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為國家培養涉外法律人才;

  五、建立與中央及地方有關部門的合作機制,透過建立恒常化對接平台、簽署合作協議等深化交流;

  六、積極參與國際事務,例如與外國就司法互助關係作出適當安排,以及通過即將在香港成立的國際調解院總部,助力國家涉外法治發展;

  七、吸引更多國際法律組織落戶,打造香港國際法律樞紐地位。

  他表示,憑藉普通法在多元商業糾紛處理及國際認可度方面的優勢,再結合內地不斷完善的法治體系,兩地能在更深層次推動經濟互通與合作,充分體現「一國兩制」的制度活力。

  當晚,林定國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茅仲華會面並共進晚餐,就推進國家涉外法治人才培訓等議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