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機艙火警事件的反思

  劉韋瑋 資深傳媒人

  外置充電器在飛機上有機會引起火警,已經愈來愈多例證。繼若干國家及地區的航機禁止在飛機上使用外置充電器後,本港民航局亦於日前規定,在民航機上攜帶外置充電器,不得置放在機艙行李架。事實上,外置充電器可能引致機艙火警的事故,不得不令各大航空公司高度重視。至於機艙人員在遇上此類突發事件時,是否有足夠訓練和應變能力更備受關注。

  上星期,香港航空一班航機發生火警事件。據悉,火警的原因懷疑是充電器漏電引起。最令人擔心是發生事故時,機組人員不能及時有效處理火警,要由乘客自發地遞水試圖滅火,場面一度混亂。最終火勢幸被撲滅,但事件暴露出機組人員在此類危機發生的應對不足。目擊者指出,機組人員並沒有迅速啟動應急程序,導致乘客驚慌和不安。

  面對突發事件,機組人員應具備快速反應和有效應對能力,而此宗事件不幸中之大幸,是乘客在危機時主動參與救火,最終未釀成巨災。然而,乘客的干預是輔助性,關鍵問題在於機組人員的訓練和應變能力不足。最令人失望的是,在事件發生後,航空公司並未對外發表任何聲明,民航局也未向公眾派「定心丸」,要求航空公司及時向公眾通報事件進展及改進措施。

  透明的溝通不但能增強乘客對航空公司的信任,並有助提升其形象。此次航空公司的火警事件反映航空安全不僅僅依賴於設備的先進,更依賴於機組人員的專業訓練和危機處理能力。航空公司必須重視對機組人員的訓練,確保能在緊急情況下迅速、有效地應對,保障乘客的安全。期望事件能促使整個行業對機組人員的訓練標準進行檢討和提升,最終達到更高的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