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找數】口岸爆炸案次被告藏「水管炸彈」草圖 外國恐怖分子常用 單位檢硝酸銨 製彈可炸碎雙層巴

●當日爆炸案發生後,O記探員在羅湖站月台進行調查。 資料圖片
●當日爆炸案發生後,O記探員在羅湖站月台進行調查。 資料圖片

●當日案發後,羅湖站月台遺下爆炸品殘骸。資料圖片
●當日案發後,羅湖站月台遺下爆炸品殘骸。資料圖片

  8人涉2020年初醫院及口岸爆炸案,昨於高等法院踏入第七十五天審訊。控方專家證人、署理高級警司李展超繼續作供。控方展示從次被告李嘉濱的手機內發現的圖片,當中有一張疑似設計草圖上寫有「Pipe Bomb」。李展超供稱,該截圖為「水管炸彈」設計草圖,而「水管炸彈」被外國恐怖分子廣泛使用,其設計簡單及有威力,方便握在手中如手榴彈般投擲出去,在方圓5米至10米內有一定殺傷力。另外,在涉案其中一個單位檢獲的50克硝酸銨,如果混合電油製成炸彈,威力可令一架雙層巴士炸至粉碎,乘客會無一生還。●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李展超供稱,「水管炸彈」自上世紀六十年代起,經常被恐怖組織愛爾蘭共和軍IRA使用發動襲擊,紀錄顯示被使用逾百次,而最近一次是在2023年。如同涉案設計圖中所示,水管炸彈有3種原材料;其一為引線或引芯,透過把繩子浸入硝酸鉀和糖的溶劑,讓低性能炸藥滲入繩子及風乾所製成;其二是水管連金屬蓋,最後是主裝炸藥,包括硝酸鉀等製成,屬典型「黑火藥」,與槍械子彈內的火藥一樣。

  住所檢獲管狀物脗合炸彈設計

  李展超供稱,根據涉案設計圖,炸藥分量約為100克至130克,爆炸時水管的金屬會化為碎片,爆炸方向是全方位。控方展示警方在李嘉濱住所檢獲的黑色管狀物體及一系列化學品的相片,李展超指該黑色管狀物體脗合水管炸彈設計,但較設計圖低階,因為該管狀物並非金屬,及使用了膠紙密封,效果不及設計圖中有坑紋的金屬蓋,而屋內檢獲的化學品亦不足以填滿水管。

  李展超在庭上觀察2020年1月27日凌晨明愛醫院急症室案發時的閉路電視片段,指出當時煙從右方「攻出來」,煙呈白色,符合高氧化物爆燃的效果,而且煙很濃密,如果當時身處現場有機會看不到緊急出口的標誌,加上醫院內有很多自理能力低的病人,未必能及時逃避。此外,濃煙有一定熱度,有機會灼傷肺部。

  炸彈沒被發現將造成慘重傷亡

  控方播放2020年2月2日、港鐵羅湖站月台爆炸案的閉路電視片段。李展超供稱,如果炸彈在下午3時沒有被清潔工發現及帶離車廂,炸彈會在駛回巿區的列車車廂內爆炸,造成慘重傷亡,爆炸濃煙會遮蔽乘客視線,造成恐慌及爭相走避,而且列車如果在行駛中,乘客便無路可逃。

  李展超舉例指,2017年60歲男子在港鐵車廂內以易燃液體縱火自焚,乘客爭相走避,最終造成1人死亡、3人重傷及18人受傷。他相信,羅湖爆炸案的破壞力會大過該縱火案,加上濃煙高溫,車廂內乘客有機會被活生生焗斃。

  此外,控方指宏創方503室及1008室疑被人用作製造炸彈及儲存原料的倉庫。李展超指1008室內有1,000公斤硝酸鉀,如果製成炸彈,爆炸時會影響大廈結構,如果單位內的硝酸鉀起火,這類大火即使用水也未必能夠撲滅;1008室內亦有約50克硝酸銨,如果混合電油及製成炸彈,「一架雙層巴士可以炸到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