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不定點嚴厲執法 亂過馬路罰二千

【大公報訊】記者程進報道:警方昨日(24日)開始,在全港各區展開不定時、不定點的大型嚴厲執法行動,打擊不小心駕駛、超速駕駛和不遵守交通燈號過馬路、沒有使用行人過路設施等違規事項。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規定,在交通燈控制的過路處,行人必須遵從交通燈指示,若無合理辯解違反規例者,可處罰款2000元。
截至今年首兩個半月,本港已發生21宗奪命交通意外,23人死於交通意外,按年飆升四成。
便裝警員及高點攝錄配合
警方交通總部與五大總區交通部人員,昨日起於全港各區展開不定時、不定點的執法行動,更會配合便裝警員及高點攝錄,打擊不小心駕駛、超速、不遵守交通燈號過馬路,無使用行人過路設施等常見違規行為,務求提高市民大眾的守法和道路安全意識。
警方強調,執法行動絕對不是為「追票」,而是希望市民明白「謹慎守法,你我有責」的重要性。今年首季有7名行人在交通意外中死亡,其中6人為年滿65歲長者,當中5人涉及亂過馬路,最常見成因是不遵守交通燈號橫過馬路、「攝車罅」或在大型車輛盲點走出馬路等。警方更特別提到有市民會跨越數條行車線,甚至攀過護欄或穿越路面的中央分隔胡亂過馬路,險象環生。